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

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

林政仁

宜蘭縣成功國小有關環境教育資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