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林政仁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一般 / 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林政仁宜蘭縣成功國小有關環境教育資料整理。相關內容轉知:「烏石港遊客中心」更名為「蘭陽博物館烏石港環境教育中心」,簡稱「烏石港環教中心」2016 年 3 月 19 日宜蘭縣羅東鎮成功國小104學年度外掃區域分配計畫2015 年 8 月 24 日環保局「COOL酷夏好省」家庭競賽,獎品豐富,趕快報名參加!2013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