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Post author:林政仁Post published:2011 年 6 月 24 日Post category:一般 / 公告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及本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訂定所屬單位100年度環境教育計畫(本府員工及縣屬學校一年應參加至少8小時環境教育課程,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林政仁宜蘭縣成功國小有關環境教育資料整理。相關內容相關本校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訊息請見本校網站衛教組之公告2014 年 11 月 30 日4-9校園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於校園節能減碳資訊平台,建立完整的校園溫室氣體資料庫。2011 年 12 月 13 日105.05.12地震疏散避難2016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