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1-5宜蘭縣馬賽國民小學校園植栽修剪作業準則

宜蘭縣馬賽國民小學校園植栽修剪作業準則

一、以不修剪為原則植栽:

·喬木:如榕樹、樟樹、水黃皮、烏桕、茄苳、烏心石、木棉、楓香、青楓等。

·灌木:杜鵑、紫藤。

二、適時修剪的植栽:

·校門口阿勃勒的行道樹,高度若超過電線則加以修剪。

·艷紫荊:花開完後再修剪,從上端分支出切枝。

·黃椰子:乾枯的枝葉需要切除,勿殘留於樹上。

·朱槿:每年至少修剪2次,高度約一人高。

·樹叢中長出的桑樹須拔除。

·植栽上若出現爬藤植物則加以清除。

·變葉木暫時不修剪,等植株長大再修剪。

·校園北側外刺桐過度伸出部分修剪掉。

 

三、其他注意事項

·每年開春時施肥一次,必要時初秋再施一次肥。

·操場的草皮請用尿素施肥。

·矮仙丹植栽處需要充足的日照。

·群英樓前的花壇可當作苗木植栽處。

吳佳蓉

101年度扯鈴隊活動集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