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馬賽國民小學校園植栽修剪作業準則
一、 以不修剪為原則植栽:
·喬木:如榕樹、樟樹、水黃皮、烏桕、茄苳、烏心石、木棉、楓香、青楓等。
·灌木:杜鵑、紫藤。
二、 適時修剪的植栽:
·校門口阿勃勒的行道樹,高度若超過電線則加以修剪。
·艷紫荊:花開完後再修剪,從上端分支出切枝。
·黃椰子:乾枯的枝葉需要切除,勿殘留於樹上。
·朱槿:每年至少修剪2次,高度約一人高。
·樹叢中長出的桑樹須拔除。
·植栽上若出現爬藤植物則加以清除。
·變葉木暫時不修剪,等植株長大再修剪。
·校園北側外刺桐過度伸出部分修剪掉。
三、其他注意事項
·每年開春時施肥一次,必要時初秋再施一次肥。
·操場的草皮請用尿素施肥。
·矮仙丹植栽處需要充足的日照。
·群英樓前的花壇可當作苗木植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