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馬賽國民小學地震防災教育及初期緊急避難觀摩演練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1.行政院秘書處100年4月15日陸臺忠字第1000095944號函「修正100年全國地震防災演
練指導計畫」。
2.內政部100年4月22日台內消字第1000821074號函「100年度全國地震防災教育暨初期
緊急避難及應變示範演練計畫」。
3.宜蘭縣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4.本校100學年度校務實施計劃辦理。
二、目的:
1.加強學校救災及安全防護工作,減少地震、災害損害到最低程度。
2.做好防震應變之準備,以建立「事先防範重於事後救難」之共識。
3.培養師生防震觀念,藉防震演習以熟練地震發生時之應變能力,沈著應變。
三、辦理時間及地點:
1.時間:100年9月9日(五)上午8:00舉辦,並於是日下午3點至3點20分召開檢討會。
2.地點:全校各教室及活動場所。
集合點:本校操場。
四、主持人:林己煜校長
五、參加人員數量:學生710人 教職員工50人
六、辦理內容:
1.請老師於演習前利用視聽媒體、文宣資料、網路資訊融入教學廣為宣傳。
2.假設本校發生破壞性地震時,災區發生火災、水電中斷等情況,進行避難、救災救護、逃
生、搶修及請求支援等演習作業。
3.基於上述可能情況,作為模擬演習構想,藉以考驗緊急災害應變措施之能力。
4.實際演練地震發生,使老師、學生熟悉災害應變與避難要領。
5.地震災害發生事故時,即馬上成立「災害防救指揮所」,設有指揮中心及應變小組:由校長、
主任、所有教職員工組成,負責全校性災害防救作為之運作;指揮中心位置於學務處,所
需裝備與器材,請總務處辦理。本次演習以模擬地震災害發生時,疏散避難、災後安撫、
訊息通報為主,人員編組如下:
七、演習人員編組:
地震災害發生事故時,即馬上成立「災害防救指揮所」,設有指揮中心及應變小組:由校長、
主任、所有教職員工組成,負責全校性災害防救作為之運作;指揮中心位置於學務處,所
需裝備與器材,請總務處辦理。本次演習以模擬地震災害發生時,疏散避難、災後安撫、
訊息通報為主,人員編組如下:
1.地震演習指揮中心:指揮學生緊急防護及疏散協調各項有關事宜。由校長擔任總指揮,學務主任擔任執行總幹事。
2.避難引導組:負責將學生引導到空曠處(避難集合點)。由各班級任導師擔任,並由
各學年主任擔任組長,各年級導師清點人數後向學年主任回報
3.安全管制組:負責各疏散定點(樓梯)疏散之安全管制。由鄰近科任教師擔任。
4.災害通報組:負責將各年級學生演習情形通報至指揮中心。由科任教師擔任。
5.資料蒐集組:負責拍攝防震演習之照片。由資訊組長及科任教師擔任。
八、演習實施要領:
(一)遇強震發生時,即成立指揮所及應變小組立即依任務編組,展開作業。
(二)演習實施:
1.模擬強震發生時,指揮中心即刻發布警報(廣播咚隆、咚隆聲響),通知全校師生停課,馬上要求學生保持肅靜並暫躲桌間或樑柱下掩蔽(切忌慌亂衝出教室),並立即切斷教室電源。待餘震緩和-震動暫停時(咚隆、咚隆聲響停止),各班導師立即請學生用書包或可遮蔽頭部之物品,罩護頭部於走廊迅速整隊,依疏散路線帶到空曠安全地區(避難集合點)。教職員亦依規定進入操場或安全地區避難。
2.任務編組就分配位置,注意災害急外事件的再發生及搶救。
(三)演習實施後:
1.接到演習解除通知後,立即復原。
2.請導師清點人數及演習狀況,請災害通報組向學務處報告。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