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岳明國小一O一學年度廢電池回收實施計劃
一、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加強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廢電池回收工作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加強教育宣導學生有關廢乾電池回收知識,瞭解回收廢乾電池的重要
性。
(二)結合學生家長共同執行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作於日常生活習慣中,提
高廢乾電池回
收率,以降低其污染環境。
三、目標:
透過宣導活動,期望能透過動員全校師生影響家庭成員,建立廢乾電池回
收知識與觀念,養成隨手回收廢乾電池之生活習慣,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
作。
四、對象:全校師生與社區民眾。
五、實施方法:
(一)利用學生朝會時間,向全校師生做宣導。
(二)集電池,換點數:鼓勵學生回收廢電池,每回收五十公克,加岳明
寶貝點數1點。
六、定期回收商回收:
定期由回收商回收廢乾電池,請其填具回收簽收單,並逐次紀錄回收日期、
回收量及回收單位等資料,以便彙整審核。
七、預期效益:
(一)期望能透過各項宣導及競賽等教育活動,建立全校師生及家長廢乾電
池回收相關知識及觀念,以提高國民生活素質,構築優質生活環境。
(二)協助學生養成資源回收的優良習慣,從活動中引發對環保議題之關心
與注意,進一步自發性地參與各項環保相關活動。
八、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林佳君 主任:李耀男 校長:黃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