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岳明國民小學 101年度暨中程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宜蘭縣蘇澳鎮岳明國民小學 101年度暨中程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壹、           依據 1.         行政院81年10月30日台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2.         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3.         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貳、           願景目標 一、願景:營造一個「生態、循環、節能、健康、安全、人文關懷的幸福校園」   二、目標 1.         從校園生活與課程教學著手,加強推動環境教育,培養具有環境素養的公民。 2.         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養成節能減碳、愛物惜福及簡樸生活方式。 3.         促進學生體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重要性,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態度與環境行動。 4.         從瞭解自身校園地域、文化、歷史及生態等特色,以永續發展之環境出發,整合省能環保健康之校園環境應用技術,發展全校式永續校園。 5.         以校園公共空間為示範,利用居民參與方式獲致鄰里社區認同,突顯地域特色、順應環境條件及凝聚社區意識,創造出社區與校園緊密結合之生態教育示範基地,為永續教育播下種子。   參、           理念 一、在學校環境經營上:透過環境制度、空間規劃、環境教育、校園生活等四個面向,擬訂實施方案與短中長程計畫,達到校園空間的活化、教學環境設施的改善,並整合學校與社區資源,使其成為學習「永續發展教育」的大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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