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0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想像畫競賽」計畫
壹、 依據
一、 經濟部能源局100年度「輔導學校推動能源教育計畫」。
二、 宜蘭縣岳明國小100年度能源教育重點學校計畫。
貳、 目的
一、 為促進教師及學生從關心、認識、體驗、創作能源議題活動,進而能培養能源知能與素養,並影響自然與人文環境。
二、 本競賽得獎之優秀創意作品將於「全國能源教育週」公開展示,作為全國各國民小學推動能源教育教學之參考。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經濟部、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四、 協辦單位:宜蘭縣岳明國民小學(宜蘭縣能源科技教育中心)
肆、 參賽對象
縣內各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6班以上學校任選一組(低、中、高)參加,至少送一件。
伍、 報名方式
一、 時間自即日起至100年10月07日(五)止(郵寄者時間以郵戳為憑)。
二、 將報名表(附件1)、作品、切結書(附件2)、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附件3)紙本一式一份於上班時間親送或郵寄至宜蘭縣岳明國民小學陳怡玲老師(宜蘭縣蘇澳鎮嶺腳路140號) ,逾期不予受理。
三、 若有相關疑問敬請電洽03-9903044#14 岳明國小陳怡玲老師。
陸、 實施方式:
一、 以「我夢中的能源世界」為主題,用四開圖畫紙,以素描、彩繪等平面設計方式創作之能源想像畫(可使用其它素材製作,結合環保再生素材尤佳),不得裝裱,背面貼上報名表。
二、 評分標準:主題創意40%、視覺美感30%、表現技法30%。
柒、 競賽獎勵
按年級分為國小高年級組、中年級組、低年級組,各組擇優錄取:
1. 第一名一件:禮券1500元,獎狀一張。
2. 第二名二件:禮券1000元,獎狀一張。
3. 第三名三件:禮券800元,獎狀一張。
4. 佳作三件:禮券600元,獎狀一張。
上述各獎項得視情況從缺,得獎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領獎方式。
捌、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應保證其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無抄襲仿冒情事,且未曾獲得其他競賽獎項者,並需簽立切結書(附件2)。如經發現參選者違反規定,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除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禮券,並公告違規事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 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得將參賽作品編輯或重製後,不限時間、地點、次數作為公開播送或推廣之用,請參賽者繳送智慧財產權轉移授權同意書(附件3)。
三、 凡經審查得獎之作品,於此次活動以外之媒體刊載、或宣傳使用時,均需註明該作品曾經參加本次活動得獎。
玖、 經費:由本縣「10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想像畫競賽」活動經費支付,詳如經費概算表。
壹拾、 獎懲: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於活動完整結束後依權責與規定予以敘獎。
壹拾壹、 本計畫陳奉 縣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1:報名表
宜蘭縣10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想像畫競賽
【報名表】
編號 | (由岳明國小填寫) | |
學校名稱 | (請填寫全銜) | |
指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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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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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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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組別 | 學生姓名 | 聯絡電話 |
□ 低年級 □ 中年級 □ 高年級 |
| 電話(公): 手機: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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