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國民小學生環保服務隊實施辦法
壹、依據:
本校校務發展計劃。
貳、目的:
一、輔導並學生利用空閒時間從事環保工作,養成勤勞儉樸、服務群眾的良好態度。
二、帶動校園內愛物惜物的風氣,從而樹立良好典範。
三、在潛移默化中使學生體認服務的真諦,並藉以培養學生對公眾事務的參與感及使命感。
參、對象:
本校高年級志願從事環保服務之學生。
肆、服務時間:
一、於每學年度一週內徵選志願服務人員。
二、經環保服務隊指導教師評選後,即進行組訓展開各項環保服務工作,為期一年。
三、於每週二下午12:40-13:20協助全校資源回收作業。
(100學年度環保服務隊名單置於附件一)
伍、獎勵與懲處:
對從事環保服務工作認真學生,於學期末時給予公開表揚及實質鼓勵。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如有未有盡事宜另行補充之。
附件一
宜蘭縣國小一OO學年度學生環保服務隊名單
組 別 | 學生姓名 | 工作內容 |
第一組 | 嚴于晴、詹芷瑜 | 負責資源回收室及檢查各班資源回收分類物品是否正確。 |
第二組 | 陳昱志、張玄龍 | 負責辦公室資源回收筒及辦公室外面資源回收櫃工作。 |
學生回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