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初審標準
[補充說明]
1、14項標準全數「達到」才為通過初審,若有任一項為「未達到」,則為待努力。
2、佐證資料準備範圍為101學年度(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
3、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指的是國中、國小階段之「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之健康教育教師,以
及高中職階段之「健康與護理科目」教師。
4、標記「※」的為核心標準。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佐證資料 | 達到標準 | |
※4-1-1健康教育課程設計以生活技能為導向,並運用多元化和以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策略和活動形式來推行健康教育。 | |||
A. 包含「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國中小)/「健康與護理科目」(高中職)之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B.有以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健康教學教材設計 C.有生活技能取向及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活動紀錄
| 2.正確用藥教案。
| 3 | ■達到
□未達到 |
【國高中】4-1-2依據課程規定安排健康教育課程上課時數,每週至少一節課。 | |||
各年級課表或教學日誌。 | 1分 | ■達到
□未達到 | |
【國高中】4-2-4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有參與專業在職進修,每二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十八小時。 | |||
健康教育授課教師研習時數統計表。 [補充說明]
| 1.101學年度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學校衛生相關在職訓練或衛生保健業務之研習活動。 | 1分 | ■達到
□未達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