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凱旋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第二學期行政人員聯合巡堂辦法
一、目的:
(一)維護教學正常化,增進教學品質。
(二)了解全校各班教學活動之進行之狀況,促進學生正常學習。
(三)建立主動、敏捷、全面支援教學的學校行政。
(四)維護校園整潔、安全、安寧,防止突發事件之發生,塑造優良校風。
二、實施辦法:
(一) 巡堂人員:教務、學務、輔導、總務四處室主任及教務處組長、輔導室組長。
(二) 巡堂輪值:如附表,由教務處排定,陳校長核定後,分發各巡堂人員確實執行巡堂工作,如遇公差無法執勤,請由代理人代為巡堂,並請向教務處報備。
星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上午 | 教務主任 | 課發組 | 學務主任 | 生涯組 | 資設組 |
下午 | 註冊組 | 總務主任 | 輔導組 | 輔導主任 | 課務組 |
(三) 巡堂要點:
1.巡堂人員應就學生學習情況與反應、教室秩序維護、校舍設備缺損情況、校園髒亂及偶發事件處理等,擇要記載於巡堂記錄表內。
2.巡堂以教室為主,並請同時注意校區死角、廁所等。
3.如遇特殊或偶發狀況,請立即向教務處及有關處室反應,並協同處理。
4.巡堂輪值時間內至少巡視一次,多多益善。
5.巡堂紀錄表請依照輪值順序,於輪值完轉交下一位輪值人員;每週五下午之巡堂人員請於巡堂後將巡堂記錄表送交課務組,以便彙整陳校長核閱。
6.校長得隨機巡堂及隨時抽閱巡堂記錄,以了解巡堂工作執行狀況。
三、本實施辦法陳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