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複審標準
[補充說明]
1. 佐證資料準備範圍為101學年度(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
2. 標記「 ※ 」的為核心標準
標準一、學校衛生政策(17分)
子標準1-1 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計畫的定位(9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備註及給分原則 | 滿分 | 得分 |
※1-1-1學校制定一套健康促進政策。 | |||
請勾選(可複選) | 0分=均無 ★ 課程發展委員會 | 3 | 3 |
1-1-2學校衛生委員會(或類似委員會)設置及運作情形,能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依健康促進學校工作內容,負責統籌規劃、推動及檢討學校的健康政策。 | |||
請勾選 | ★ 健促小組會議 | 1 | 1 |
1-1-3衛生經費籌措與預算支用情形編列或籌措相關經費因應。 | |||
請勾選 |
| 2 | 2 |
1-1-4學校教職員工參與學校衛生相關的在職訓練或衛生保健業務之研習活動。 | |||
請勾選 |
1. 101學年度健體領域教師在職訓練之研習統計表。 | 3 | 3 |
子標準1-2 學校對於所訂立的健康政策,定期進行檢討(8分)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 備註及給分原則 | 滿分 | 得分 |
1-2-1學校依教育部或縣市教育局規定的健康議題,並按照實證導向的精神推動及落實。 | |||
請勾選一項學校推動議題 |
1. 100學年度健康體位行動研究。 | 5 | 5 |
※1-2-2遵循部頒或縣市定指標之精神,實施健康促進學校成效自主管理。 | |||
請勾選 | 1. 101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相關健康議題具體成效。 | 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