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自評表_六、健康服務

103年健康促進學校國際認證-初審標準

[補充說明]
1、14項標準全數「達到」才為通過初審,若有任一項為「未達到」,則為待努力。
2、佐證資料準備範圍為101學年度(101年8月1日至102年7月31日)。
3健康教育授課教師指的是國中、國小階段之「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之健康教育教師,以
及高中職階段之「健康與護理科目」教師。
4、標記「※」的為核心標準。

標準項目及評分說明

佐證資料

達到標準

【國高中】6-1-1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及過程紀錄。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家長通知書
2分=有家長通知書、健檢教育性說明單及過程紀錄

1.提供健康檢查前有對學生做說明並通知家長。

1

達到
    (2分)

 

未達到

【國高中】6-1-2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請勾選
0分=無
1分=有
[補充說明]
完成率應達100%,應檢人數可扣除家長不同意者,但需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1.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2.學生接受口腔健康檢查通知及過程記錄。

3.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檢測身高~體重~視力及脊椎側彎篩檢計畫。


1

達到
    (1分)

 

未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