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尚未申報)請各校儘速完成101年環教成果及102年環教計畫網路申報
內容:
一、尚未完成102年度機關(學校)環教計畫網路申報者,請速辦理,並請於1月30日前完成101年度機關(學校)環教成果網路申報。各機關學校申報情形如附表。
二、依環教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1月31日前訂定環教計畫,所有員工、師生均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縣屬機關學校員工師生應參加8小時,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並於翌年1月31日以前,以網路申報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三、環教課程範例及機關環教計畫撰寫請參閱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環教參考範例」及「下載專區」。
四、環教法第19條規定如附件。
一、尚未完成102年度機關(學校)環教計畫網路申報者,請速辦理,並請於1月30日前完成101年度機關(學校)環教成果網路申報。各機關學校申報情形如附表。
二、依環教法第19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1月31日前訂定環教計畫,所有員工、師生均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縣屬機關學校員工師生應參加8小時,其中節能減碳課程應至少4小時),並於翌年1月31日以前,以網路申報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三、環教課程範例及機關環教計畫撰寫請參閱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環教參考範例」及「下載專區」。
四、環教法第19條規定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