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戶外環境教學及生態旅遊-山海交流之蘭陽博物館與大溪國小參訪!

101年度南山國小教職員工生【環境教育】戶外教學實施計畫

壹、依據:一、依據環境教育法第24條規定辦理。二、依據本校101學年度課程計畫辦理。

貳、目的:為提升本校教師環境保護意識,並於教學中380111_334976476518084_285733704_n.jpg381651_334976966518035_1127270632_n.jpg381740_334977206518011_1605757516_n.jpg384419_334976836518048_372109299_n.jpg387804_334977379851327_2118468164_n.jpg落實環境教育,透過對縣內環境教育場所的認識與接觸,了解未來環境教育的作為,並且走出戶外,透過戶外教學讓全體教職員生認識環境與人相互依附之關係,以實際的行動使環境教育的學習成果具體化及實用化,身體力行節能減碳工作。

參、辦理單位: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二、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三、承辦單位:宜蘭縣大同鄉南山國小、南山國小附設幼兒園

肆、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生

伍、研習地點:蘭陽博物館與大溪國小

陸、經費概算:由鄉土實察等相關經費支應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辦理之,修正時亦同

學務組長:王孝龍 教導主任:李偉利 主計:蘇清志 校長:詹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