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宣導國人正確的環境保護觀念,藉由環保行動劇競賽將
環境保護落實於國人日常生活中,以維護一個藍天綠地、
青山淨水、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爰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活動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本(101)年12月25日中午12
時止,檢送「第一屆環保行動劇競賽徵選須知」1份,詳情
請詳閱該活動網站(http://eeis.epa.gov.tw/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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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在一起愛地球」第一屆環保行動劇競賽徵選須知
一、活動目的
行動劇也稱作街頭劇,緣起於1968年的法國學運。與越戰時期美國反戰的「游擊劇場」相同,它是一種群眾忽然闖進公共聚會或演講場合,企圖表達自己立場的演出方式。1988年,在臺灣展開的「驅逐蘭嶼的惡魔」活動,便是結合劇場與社會運動的實驗,也因此帶動了臺灣行動劇風潮。
行動劇是凸顯社會議題的一種表達方式。由於行動劇是可以隨時就地取材、誰上就演的民眾風格,時常與街頭運動相結合來表達對社會議題的關注。演出者並希望能透過媒體的傳播,成功的傳達意識形態、激起民眾意識,進而達到潛移默化的效果。
行動劇沒有固定的表演形式,凡是以各種行動凸顯主題之活動皆可視為行動劇。以往民眾時常為了表達對文化、政治、經濟或環保問題等議題的群體意識進行各種形式的集會活動,這一次希望藉由環保行動劇的徵選,讓民眾能夠針對目前環境教育或環保議題,自由表達對環保的關心與推廣。
藉由行動劇演出,期望增進社會大眾正確的環保概念,把對環境關懷的種子播種在每個人的心中,宣傳環保理念,以實際行動去影響身邊的每一個人。
二、主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三、承辦單位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四、競賽主題
配合環保署施政主軸-節能減碳酷地球、資源循環零廢棄、去污保育護生態、清淨家園樂活化之議題及具有環境教育意義之環保行動劇為主。
五、參賽資格
(一)能以戲劇詮釋環保議題的社會大眾。
(二)每隊參賽隊伍,需有一半以上之隊員年滿16歲。進入複賽之隊伍請於複賽報到時,提供演出人員身分證明文件,以便查驗。
(三)每隊參賽隊伍,以5至10人為限。
六、作品規格
(一)運用行動劇形式,將環保的觀念融入劇本創作及戲劇演出,結合現今環保問題激起民眾的環保意識。
(二)劇本以中文寫作,或繪製相關腳本;凡能以行動劇概念呈現並能喚起環保行動及意識之任何表演方式皆可。
七、比賽規則
(一)參賽隊伍應準時於報到時間前完成報到手續,逾時視同放棄;演出順序將由主辦單位於演出前一周進行抽籤決定,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二)各參賽隊伍上台時應先表明號次,每組參賽時間以10分鐘為限,比賽時間結束前1分鐘,由主辦單位【按一短鈴】提示,比賽時間終止時【按二長鈴】請各參賽隊伍停止表演。
(三)比賽時間超過時,每1分鐘由監場員扣總平均一分,不足1分鐘以1分鐘計算(含進、退場及更換佈景道具時間)。
八、報名日期與方式
(一)報名日期:101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中午12時止。
(二)分北、中、南三區,請依規定報名,主辦單位保留調整與變更之權利。
1.北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宜蘭縣、花蓮縣、金 門縣、連江縣。
2.中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 林縣。
3.南區: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澎 湖縣。
(三)報名方式:
1.採網路報名與提交相關資料,上述報名資料請E-mail至ptscross@gmail.com,並於信件主旨載明「劇在一起愛地球」,以利收件。
2.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表單資料(報名表、劇本與著作權證明、授權及 參賽同意書)請至活動網站(http://eeis.epa.gov.tw/action/)下載填寫或請參考附件1至3,表內各項資料皆需詳細填寫,檔案名稱請註明團隊名稱,若無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
3.繳交之電子檔類型限定為pdf檔,檔案名稱統一為:團隊名稱.pdf。
4.請注重著作財產權,作品中若有引用著作權資源,請標明來源出處。
5.活動洽詢專線:(02)8771-7768,環保行動劇徵選工作小組 邢佩琪小姐。
(四)評選期程:(暫定,配合主辦單位調整辦理。)
1.初審日期:102年1月7日至1月18日。
2.入選公布:102年1月25日中午12時。
3.複賽日期:102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4.決賽日期:102年5月18日。
九、評選作業
評審作業分初選、複選及決選3階段進行。由主辦單位代表及相關領域代表組成評審團,召開評審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一)初審
採書審方式,由北、中、南3區評審委員分區進行劇本內容審核。
1.審查日期:102年1月7日至102年1月18日。
2.初賽評分標準:主題掌握度50%、劇本架構完整性及整體流暢度 30%、創意設計20%。
3.初選入圍公布:102年1月25日中午12時。
4.入選名額:北、中、南3區各錄取10隊,計30隊進入複賽。
5.獎勵辦法:進入複選隊伍,每隊補助道具材料費及交通費計2萬元。
(二)複審採實地評選方式,由北、中、南3區評審委員就各隊演出內容分區進行審核及錄取。
1.比賽日期:102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2.比賽地點:依主辦單位通知。
3.複賽評分標準:
(1)主題掌握度35%:主題明確、架構清晰、具環保理念。
(2)戲劇表現30%:戲劇張力、演出流暢度、創意。
(3)團隊默契與演員表現20%:聲音清晰、情感融入、臺風生動、能掌控時間。
(4)劇場元素運用15%:造型、音樂、燈光等。
4.入選名單公布:102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5.入選名額:北、中、南3區各錄取3隊,計9隊進入決賽。
6.獎勵辦法:進入決選隊伍,每隊補助道具材料費及交通費計4萬元。
(三)決選
採實地評選方式,由評審委員就各隊演出內容進行評審,並於當日公布成績進行頒獎典禮。
1.比賽日期:暫定102年5月18日,依主辦單位通知。
2.比賽地點:依主辦單位通知
3.決賽評分標準:
(1)主題掌握度35%:主題明確、架構清晰、具環保理念。
(2)戲劇表現30%:戲劇張力、演出流暢度、創意。
(3)團隊默契與演員表現20%:聲音清晰、情感融入、臺風生動、能掌控時間。
(4)劇場元素運用15%:造型、音樂、燈光等。
4.獎勵方式
(1)特優1名,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張。
(2)優等2名,新台幣各8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張。
(3)甲等3名,新台幣各6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張。
(4)佳作3名,新台幣各3萬元、獎座1座及獎狀1張。
(四)作品授權
1.為符合本活動宗旨,參賽者須同意將參加獲選之作品,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2.參賽劇本限為本年度完成之作品,嚴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者,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獎座、獎狀)、獎金,獎位不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3.參賽劇本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之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並追還其所受之獎金、獎座(狀)。
(五)注意事項
1.每一參賽隊伍限提報1件劇本參賽,參賽資料和劇本主題,一經報名確定,不得更改。
2.比賽所使用的音樂,請依照音樂著作權法辦理。
3.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未簽具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須知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3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4.參賽劇本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5.交通工具請參賽團體自理。
6.參賽隊伍應於比賽當天規定時間內到達會場報到,且必須於賽程全部結束後方可離開會場。
7.除舞台基本設備(請參考附件4)外,所有道具、服裝、布景等均由參賽者自備,但請儘量使用環保回收材質。
8.報名表及劇本已送出者不得更改,複賽及決賽時,若因故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參賽時,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9.進入複賽之隊伍,應於比賽前依主辦單位規定期限提出參賽者名單;進入決賽之隊伍,除有特殊原因並經主辦單位同意,得以更換參賽者外,不得隨意更換參賽者名單。
10 .進入決選隊伍在比賽時及頒獎活動之表演,得接受主辦單位錄影及做為環保宣導題材,其智財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11.爲鼓勵社會人士、團體踴躍參加,進入複賽之隊伍,預計30隊,每隊補助2萬元;進入決賽之隊伍,預計9隊,每隊補助4萬元;請參賽隊伍之領隊攜帶身分證、私章或所屬單位領款收據,於報到手續完成後領取。
12.得獎隊伍如為共同創作者,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13.主辦單位得視各組參賽隊數調整錄取名額,評審結果未達水準者,得以從缺,不予錄取。
14.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
15.主辦單位得於本活動及其他相關活動中,公開播放所有參賽作品。
16.主辦單位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入圍或得獎資格,並追回其已領取之獎座、獎金及紀念光碟。
17.本競賽相關事項以徵選須知為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18.凡參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之,主辦單位保留本競賽須知之修改、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將公告於活動網站(http://eeis.epa.gov.tw/action/)。
附件1
「劇在一起愛地球」第一屆環保行動劇競賽
報名表
報名序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團隊名稱 | 報名區別 | ||
演出劇名 | |||
演出人數 | 代表人姓名 (團長或導演) | ||
聯絡電話 | 行動電話 | ||
(需固定收信) | |||
聯絡地址 | □□□-□□ | ||
繳交資料 | 1.報名表2.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3.劇本構想書 | ||
我已充份了解徵選辦法,並同意確實遵守所有徵選規定,並對評審評分結果絕對服從,若有違規情事,願被取消參賽資格,決無異議。 參賽者簽名:____________(團長代表團隊簽名即可) |
附件2
「劇在一起愛地球」第一屆環保行動劇競賽
著作權證明、授權及參賽同意書
本人等參加「劇在一起愛地球」第一屆環保行動劇提供劇本、音樂、參賽資料等物品予以活動使用,擔保及同意如下:
一、 本人擔保就本人之參賽資料,享有一切著作權利,或已取得版權所有者之授權,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及其他法令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及損失,由本人自行負責及賠償。
二、 本人同意將本人作品永久無償授權予主辦單位行政院環保署業務之行政機關宣傳及非營利使用,並主辦單位得利用本人提供之資料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以利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三、 本人同意主辦單位行政院環保署於對於參賽作品均有攝(錄)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授予主辦單位永久享有非營利之利用,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臺及地點之限制,且主辦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
四、 本人擔保參賽作品不曾公開發表及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商品,參賽作品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等之侵害,將被取消參賽資格,若有得獎亦將追回獎金(含授權金)與獎狀,並自負法律責任。
團隊名稱:
代表人簽名:
中華民國101年 月 日
附件3
「劇在一起愛地球」第一屆環保行動劇競賽
劇本構想書
作品序號:由主辦單位填寫
演出劇名 | |
劇本內容 (未附劇本者請詳細說明未附之原因) | |
備註:1.此表請以電腦打字,用14號標楷體書寫。
2.劇本格式不拘,表格不敷使用時,請自行增頁填寫。
附件4
「劇在一起愛地球」第一屆環保行動劇競賽
演出技術需求申請表
團隊名稱 | 報名區別 | ||
代表人姓名 | 聯絡電話 | ||
類別 | 項目 | 是/否 | 申請數量 |
音響需求 | 1.自行外加音響設施 | □是□否 | |
2.使用CD放音機 | □是□否 | ||
3.使用卡式放音機 | □是□否 | ||
4.使用CD-R錄放音機 | □是□否 | ||
5.錄音(錄音帶請自備) | □是□否 | ||
6.監聽喇叭 | □是□否 | ||
7.有線Mic | □是□否 | ||
8.無線Mic | □是□否 | ||
燈光及舞台 需求 | 1.自行外加燈光設備 | □是□否 | |
2.譜架 | □是□否 | ||
3.演講台 | □是□否 | ||
4.會議桌 | □是□否 | ||
5.折合椅 | □是□否 | ||
其他 |
備註:僅提供燈光、音響等基本配備,並請以環保節能之概念,降低耗電設備之需求。謝謝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