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登入教育部節能減碳資訊平台登錄前年資料 2009年盤查結果 | ||||||||
() 排放源鑑別 | ||||||||
NO | 校區/建築別 | 活動/設施 | 排放源 | 範疇別 | 排放源 | 可能產生溫室氣體種類 | ||
類別 | 氣體 | HFCs | PFCs | |||||
種類 | 種類 | |||||||
1 | 全校區 | 瓦斯爐 | 液化石油氣(LPG) | 1 | 固定式 | CO2,CH4,N2O | ||
2 | 全校區 | 除草機 | 汽油 | 1 | 移動式 | CO2,CH4,N2O | ||
3 | 全校區 | 二氧化碳滅火器 | 二氧化碳 | 1 | 逸散性 | CO2 | ||
4 | 全校區 | 3392716007 | 外購電力 | 2 | 固定式 | CO2 | ||
說明 | ||||||||
範疇1: | 溫室氣體的直接排放,來自於盤查單位擁有或控制的資產/設備(排放源)所產生的直接排放,包括(1)各種燃料之燃燒排放(如廚房之天然氣燃燒、鍋爐之燃料油燃燒);(2)生物、物理或化學等製程排放(如實驗室化學藥品使用);(3)擁有控制權的交通運輸排放(如校車燃料使用);(4)裂縫或密接處所產生之逸散性排放(如化糞池之甲烷逸散、空調設備之冷媒逸散、滅火器之二氧化碳逸散)等。 | |||||||
範疇2: | 溫室氣體的間接排放,來自於盤查單位擁有或控制的資產/設備(排放源)因使用外購的電力,該電力產製過程所衍生之排放(如學校用電)。 | |||||||
範疇3: | 其他間接排放,除外購之電力外,其他來自於他人之資產/設備所產生的排放(如校外教學之交通運輸排放、學校廢棄物委外處理衍生之排放、教職員及學生之通勤交通運輸排放)。(範疇3非本次盤查範疇,不需列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