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黎明國民小學九十八學年辦公室做環保競賽辦法
- 壹、 依據:宜蘭縣環保局九十四年八月十五日府環一字第 09400014498號函示執行「宜蘭縣各級學校推行校園做環保實施要點」辦理。
- 貳、 目標:
- 一、 推行並落實學校辦公室環保工作。
- 二、 整合各項環保實施要點,落實環保工作,並定期考核,以期
達到環境維護之目的。
- 參、 競賽單位:
一、家長會辦公室
二、教務處辦公室
三、學務處辦公室
四、輔導處辦公室
五、總務處辦公室
- 肆、 考核辦法:
- 一、 於十月中、一月初進行考評。
- 二、 由環保小組成員輪流進行評分, 每次五人評分,以平均分數排名。
- 三、 每次前兩名之單位於教師早會上公開表揚,第一名頒發獎金貳佰元之等值獎品; 第二名頒發獎金壹佰元之等值獎品。
- 伍、 經費來源:由資源回收款支出。
- 陸、 環保小組評分輪值表:
日期 | 評分人員 | 備註 | ||||
98.8.31-98.10.31 | 簡維國 | 陳柏如 | 趙淑珍 | 古志軒 | 賴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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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1.1-99.1.23 | 游榮魁 | 李添富 | 許淑玲 | 鄭嘉芸 | 羅心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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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2-99.6 | 游榮魁 | 李添富 | 廖安貞 | 楊曉璇 | 連素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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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 評分表:
受評單位 | 人事室 | 教務處 | 學務處 | 輔導處 | 總務處 | |
編號 | 項目 | 執行績效 | ||||
100%做到→10分;90%做到→9分; 80%做到→8分……依此類推 (請填入0~10分) | ||||||
1 | 使用可重複使用之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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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可重複充填之可換筆芯原子筆、印台等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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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使用保麗龍、塑膠類、竹筷等免洗餐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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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再生紙、採雙面印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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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單面作廢紙張背面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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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源回收櫃清潔維護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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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確實分類回收紙類、金屬類、塑膠容器等資源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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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辦公場所環境清潔維護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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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桌面擺放整齊、桌面沒有油墨痕跡及積壓太多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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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綠美化管理及維護情形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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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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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貳、 本競賽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辦公室做環保競賽, 輔導室榮獲第一名, 利用教師朝會頒獎
辦公室做環保競賽, 教務處榮獲第一名, 利用教師朝會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