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宜蘭市黎明國民小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102-104年)
一、依據:
(一)行政院環保署「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
(二)宜蘭縣政府96年3月27日府教體字第0960038405號函辦理。
(三)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目標:
(一)改善環境,結合本地生態,推廣永續校園學習環境。
(二)推動永續生活教育,積極推動整潔教育、資源回收計劃及能源教育等,落實有環境責任之校園生活。
(三)配合「九年一貫課程」暫定網要、結合鄉土教材及環保教育,研發永續環境教材。
(四)結合社區自然生態,積極保護生態環境,尋求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方法,善盡惜福愛物、關懷鄉土,美化環境之責任。
三、執行期間: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
四、計劃內容:
項 目 | 內 容 | 辦理情形 |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 1-1-1.本校有依規定訂定加強推動環境教育實施計劃、資源回收實施計劃及校園清潔綠美化等相關實施計畫。 1-1-2.落實班級資源回收,融入相關課程加強學生環保概念,以落實教育紮根工作。 1-1-3.利用家長到校參觀、開會的機會,商請專家學者作專題講座或請校長宣導。 1-1-4.善用情境佈置,讓家長及社區民眾於本校活動時更能加深對於永續學校環境推動的認知及重視。 1-1-5.利用社區里鄰活動及會議,適時加以宣導。 1-1-6.本校推動「優良公廁」評分競賽,加強稽查校園內、外環境之整潔。 1-1-7.學務處人員及各班導師,隨時利用各項集會時間,宣導環境整潔的重要性 1-2-1.校園建築、體育館採用綠建築觀念建造。 1-2-2.加強校園綠美化,依學校景觀整體規劃,並於適當地點,放置盆栽,設置植物名牌,以配合自然科教學。 1-2-3.本校依規定每三個月檢驗一次飲用水,並定時清洗水塔。 1-2-4.本校每一台飲水機皆有標示檢驗日期及檢驗廠商,定期維修保養,讓師生安心飲用水。 1-2-5.收集環保訊息等相關報導於教師朝會中提供參考及溝通意見。加強防治公害工作,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1-3-1.定期召開環保小組會議,研討所遭遇問題之解決辦法並檢討推動之相關措施。 1-3-2.本校推動「優良公廁」競賽,隨時稽查校園內外環境之整潔。 1-3-3.本校設立「衛生服務隊」制度,於下課時間巡迴校園,維護校園整潔。 |
二、落實環境教學
|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二)開發環境教材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 2-1-1.成立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小組,定期開會研究自然相關主題。 2-2-1.配合三至六年級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融入環境教育教學。 2-2-2.定期辦理校外教學,帶領學生認識鄉土環境、利澤焚化爐。 2-2-3.於學校網頁放置經濟部節能減碳網頁、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綠色生活資訊網、行政院環保署等網站連結。 2-3-1.將環境保護教育融入各科領域教學。 |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 3-1-1.辦理環境保護繪畫比賽,環境保護海報宣導。 3-1-2.辦理教師家長環境保護研習。 3-2-1.本校每週舉行資源回收工作。 3-2-2.本校於垃圾場設有垃圾分類工作站。 3-2-3.本校於學務處設立舊制服回收工作,鼓勵學生將舊制服送到學校統一整理後,讓有需要的學生可以再使用。 3-2-4.本校於教務處設立舊教科書、參考書等回收工作站,鼓勵學生將舊教科書、參考書等送到學校統一整理後,讓有需要的學生可以再使用。 3-2-5.本校於每個辦公室設有廢紙回收箱及資源回收櫃、廚餘回收等並規定按時清理。 3-2-6.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宣導。 3-2-7.規定辦公室必需於攝氏30℃以上始可開冷氣,冷氣溫度設定不低於26℃。 3-2-8.鼓勵學生打開門窗,少吹電風扇,以節約用電。 3-2-9.鼓勵下課時間各班關閉電源,以免浪費。 3-2-10.本校採用省水水龍頭,以節約用水。 3-2-11.成立環保小組,定期開會,進行各項考核。 3-2-12.定期辦理社區志工環保相關會議,協助學校整理校園。 3-2-13.舉行年終、期末大掃除。 |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 (一)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 4-1-1.定期辦理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 |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知覺、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六、本工作計畫於執行時,得隨時修正、工作成效隨時檢討改進。
七、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