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99年度海洋生態與漁村生活繪畫比賽活動計畫
一、依據:「宜蘭縣99年度辦理海洋教育文學體驗營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宗旨:
海洋蘊涵豐富的資源,是地球永續發展的憑藉,而善用海洋、珍惜海洋、發展海洋國力則是國家富強的關鍵。我國位處海洋交通樞紐,「海洋立國」更成為未來發展的利基與轉機。
2001年政府公佈「海洋白皮書」,宣示我國為「海洋國家」,並於2007年正式研訂「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在現有海洋教育基礎上,確立我國海洋教育未來發展的目標、方向及策略。
為加強海洋基本知能教育,培育學生具備認識海洋、熱愛海洋、善用海洋、珍惜海洋及海洋國際觀的國民特質;甚而建立學生家長對海洋有正確價值觀,且對海洋有充分的了解,特地辦理本縣99年度海洋生態與漁村生活繪畫比賽活動。藉由此次活動,引導學童認識海洋生態議題,關懷在地漁村生活特色,期能加強學童的創造與思考,讓環境與生態保育觀念向下扎根。
-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四、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中華鯨豚協會
- 五、承辦單位:宜蘭縣蘇澳鎮南安國民中學、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
- 六、協辦單位:宜蘭縣蘇澳鎮南安國民小學
- 七、內容題材:參賽作品需以「海洋生態」或是「漁村生活」為題材,作畫形式、技巧不
限。
八、參選作品及對象規定:
(一)規格:一律以四開圖畫紙(約54公分×39公分)為畫紙,作品上不得有作何註記,若發現一律以棄權論,不得有異議。
(二)參加件數:每人以一件為限。
(三)參加對象:宜蘭縣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九、評審及頒獎
(一)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之。
(二)評分標準
1.創意構想 50%。
2.主題表現 50%。
以上各評分標準所佔比例,得由各評審委員視實際需求予以調整分配。
(三)得獎名單於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網站上公告。
(四)得獎作品將於99年10月3~8日展示於竹安國小,並於10月5日上午八時卅分假鯨豚海洋嘉年華活動會場(竹安國小)公開頒獎。
- 十、獎項
1.特優一名,獲獎品壹份,獎狀乙紙。
2.優選三名,各獲獎品壹份,獎狀乙紙。
3.佳作六名,各獲獎品壹份,獎狀乙紙。
4.為鼓勵學童參與,並顧及獎勵公平性與激勵性,獎勵名額得視參加件數由主辦單位調整之。
十一、注意事項
- (一) 每人限參加一件作品,重複送件者不予評審。
- (二) 作品標籤由參加者自製,規格如附件報名表,以正楷詳實填寫各欄,一式兩份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一聯實貼另一聯浮貼。
- (三)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均不予評審,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
- (四) 參選作品不辦理退件,參賽學生若欲取回參賽作品,請於活動結束後20天內(10月25日前)至宜蘭縣竹安國小教導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本校集中處理,本次參選作品其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
1.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
2.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並不另致酬。作品如涉乃侵犯他人著作權者,作者需自行負法律責任。
十二、收件方式
(一)即日起至99年9月24日(五)下午四點前送達,以郵戳為憑。
(二)送件地點與處室:宜蘭縣頭城鎮竹安國民小學教導處陳光明主任收。
(三)寄件地址:宜蘭縣頭城鎮頭濱路一段601號。電話:039-771178。
十三、獎勵:辦理本活動績優人員,依據『宜蘭縣政府所屬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核予敘獎。
十四、本計畫經校長同意後呈縣府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報名表
宜蘭縣99年度海洋生態與漁村生活繪畫比賽報名表 (實貼)
畫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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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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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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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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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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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電話 |
| 指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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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參賽作品如獲獎,本人同意將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印製書冊及發行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作者請簽章) | ||||
宜蘭縣99年度海洋生態與漁村生活繪畫比賽報名表 (浮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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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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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讀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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