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宜蘭縣礁溪國中生活競賽比賽辦法
宜蘭縣礁溪國中生活競賽比賽辦法宜蘭縣立礁溪國中102學年度生活教育競賽辦法壹、宗旨:為培養學生遵守學校秩序、養成學生整潔習慣,建立正確環保 觀念,特訂定本辦法,蔚為優良之校風。貳、辦法: 一、依據本校秩序競賽辦法(附件一)。 二、依據本校整潔比賽辦法(附件二)。 參、獎懲: 一、每週結算一次總成績(含秩序、整潔、資源回收),各年級各取總冠軍乙名,於隔週週會時請校長頒發獎旗乙面,懸掛於教室前門旁玻璃上,相關幹部由導師或學務處提報獎勵名單。。 二、凡連續三週競賽總成績居各年級最後一名,於寒暑假執行返校打掃乙次(寒暑假請假同學於開學後另行愛校服務一週,未到者記警告乙次),相關幹部由導師或學務處提報懲處名單。 肆、本辦法經呈校長公布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一、宜蘭縣立礁溪國中102學年度秩序競賽辦法壹、 宗旨:為培養學生遵守公共秩序、服從紀律之習性,養成守法、守分、 迅速、確實、肅靜之風尚,蔚為優良之校風。貳、辦法: 一、按年級分一、二、三年級三組實施。 二、早自習、升旗、午休、週會、上下學路隊時間實施秩序考核。 三、每日由評分同學(由各班導師遴選二名)及值週老師負責評分。 四、鞋襪、服儀不整,每人扣該班生活秩序1分。 五、未戴安全帽,每人扣該班生活秩序1分。 六、教室電源、門窗未關,扣該班生活秩序1分。 七、點名紙未依時繳交、缺曠紀錄未依時填報,扣該班生活秩序1分。 八、腳踏車未依規定排放整齊,扣該班生活秩序1分。參、獎懲: 一、每週結算一次成績,各年級取前三名,於下週朝會時請校長頒發獎狀。 二、各年級每週第一名得3點、第二名2點、第三名1點,各班累積滿25點(或各年級第一名),全班同學記嘉獎一次獎勵之;各班累積滿40點以上,全班同學記嘉獎兩次獎勵之;相關幹部如風紀股長等,可由導師另行敘獎。 三、上、下學期總冠軍班級寒、暑假免返校打掃乙次。 ※四、凡連續三週競賽居各年級最後一名,於下週擇三天午休時間由生教組長實施全班紀律教育半小時(請假同學另行輔導,輔導仍未到者記警告乙次)。※五、凡一學期居各年級最後一名達八週以上,寒、暑假增加返校打掃乙次。肆、 本辦法經校長奉核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二、宜蘭縣立礁溪國中102學年度整潔比賽辦法壹、 主旨:為改善校區環境之公共衛生,維護全校師生身體的健康,並提供優良的學習場所,及養成學生整潔的習慣,特訂定本辦法。貳、打掃時間:時 段時 間打 掃 人 員早上7:20~ 7:40全班中午12:20~12:40值日生及資源回收負責同學下午15:00~15:15全班 ◎各班於上列時間進行打掃,並應經常維持打掃區域之整潔。參、實施方式:按年級分一、二、三年級三組實施標準:如附件肆、 評分辦法:1.教室、公共區域、廁所:每日由評分員(由各班導師遴選二名)於早自習及午休進行評分。2.衛生組長每日不定時抽查,經查未達標準者,扣該班整潔1~2分。3.為加強午餐衛生教育,打菜同學一律配帶口罩及帽子,經查未符合規定者,每一人扣該班整潔1分。伍、 獎懲:一、每週結算一次,各年級取前三名,於隔週朝會時,請校長頒發獎狀。二、整潔(教室、公共區域)各年級每週第一名得3點、第二名2點、第三名1點,各班累積滿25點(或各年級第一名),全班同學記嘉獎一次獎勵之;各班累積滿40點以上,全班同學記嘉獎兩次獎勵之,相關幹部如服務股長等,可由導師另行敘獎。三、上、下學期總冠軍班級寒、暑假免返校打掃乙次。四、廁所各年級第一~三名,負責打掃學生記獎鼓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