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礁溪國中 101 學年度整潔比賽辦法
壹、 主旨:為改善校區環境之公共衛生,維護全校師生身體的健康,並提供優良的學習場所,及養成學生整潔的習慣,特訂定本辦法。
貳、 打掃時間:
時 段 | 時 間 | 打 掃 人 員 |
早上 | 7:20~ 7:40 | 全班 |
中午 | 12:20~12:40 | 值日生及資源回收 負責同學 |
下午 | 15:00~15:15 | 全班 |
◎各班於上列時間進行打掃,並應經常維持打掃區域之整潔。
參、 實施方式:
1. 按年級分一、二、三年級三組實施 2. 標準:如附件 |
肆、 評分辦法:
1.教室、公共區域、廁所:每日由評分員(由各班導師遴選二名)於早自習及午休進行評分。 2.衛生組長每日不定時抽查,經查未達標準者,扣該班整潔 1~2 分。 3.為加強午餐衛生教育,打菜同學一律配帶口罩及帽子,經查未符合規定者,每一人扣該班整潔1分。 |
伍、 獎懲:
一、每週結算一次,各年級取前三名,於隔週朝會時,請校長頒發獎狀。 二、各年級每週第一名得3點、第二名2點、第三名1點,各班累積滿25點(或各年級第一名),全班同學記嘉獎一次獎勵之;各班累積滿40點以上,全班同學記嘉獎兩次獎勵之,相關幹部如服務股長等,可由導師另行敘獎。 三、上、下學期總冠軍班級寒、暑假免返校打掃乙次。 四、凡連續三週競賽居各年級最後一名,於下週擇三天午休時間由衛生組長實施全班愛校服務。 五、凡一學期居各年級最後一名達八週以上,寒、暑假增加返校打掃乙次。 |
陸、 本辦法經呈校長奉核後實施,修正亦同。
整潔評分標準
教室部分
1. 地板、走廊:是否有垃圾。 2. 講台、黑板:是否整潔、擦拭乾淨。 3. 門窗:是否擦拭乾淨。 4. 掃具、回收櫃、垃圾桶:是否擺放整齊、定期回收及倒垃圾。 5. 座位排放:對齊與桌面整齊。 |
公共區域
1~3 | 4~6 | 7~9 | 10 | |
項目 | 很亂、無打掃痕跡 | 有打掃,需再加強 | 有打掃,且保持良好 | 完美 |
◎評分同學於早上、中午評分 ◎一次滿分10分,一天20分,依分數填入評分表中 |
廁所部分
項目 | 配分 |
大小便池 | 2 |
洗手台 | 2 |
地板、垃圾處理 | 2 |
牆壁 | 2 |
門窗 | 2 |
鏡子 | 2 |
天花板 | 2 |
清潔器具擺置管理 | 2 |
綠美化維護 | 2 |
通風及味道 | 2 |
總分 | 20 |
※衛生組長每週皆有一至三次的重點檢查,列入各項整潔加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