礁溪國中 100 年校園防災危機處理

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一、為有效因應本校各種緊急事件,以消弭危機,減少傷害,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成立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作為學校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的應變機制,負責處理下列危機事件:

(一)學生傷害、綁架、勒索、竊盜、群毆、性騷擾、及性侵犯、未婚懷孕等學生行為事件。

(二)學生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運動傷害、燒燙傷、自殺、交通事故、火警、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及校產失竊、破壞等重大事件。

(三)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四)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

(五)其他:如兒童少年保護事項之受虐、性交易防制案例及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權益、名譽等事。

 

三、本小組由學校相關人員七至十五人組成之,以校長為召集人,並指定一人擔任執行秘書。得邀請家長或家長會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人士三至七人擔任顧問,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四、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助督導工作事宜等,執行秘書協助連繫並處理本小組事務。小組內設下列組別:

(一)發言人: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二)資料組: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三)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四)醫護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五)法律組:提供相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六)安全組: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七)協調組: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八)支援組:負責班級學生和家長資料與訊息提供、協同輔導者與後續觀察輔導

(九)輔導組: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各組設置得依本校實際需要調整之。

 

五、校園防災危機事件之處理策略,應於平日進行研討與演練。事件發生時,除依「校園偶發事件通報系統」適時反應外,教育局傳真(9333084),礁溪分局電話(9882053),並立即發動小組執行任務,各組迅速動員相關人力、物力相互支援。

 

六、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應定期並視實際需要召開小組會議或演練,以凝聚共識,並研討本小組運作之相關實務。

 

七、本小組成員須建立職務代理制度,相關成員之名稱、職掌、代理順序、緊急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報縣府備查,成員有異動者,應隨時通報縣府。

 

八、本小組成員之教育與訓練,每年應安排適當時間實施。

 

九、危機事件處理有功人員及疏失責任追究,另訂獎懲基準。

 

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發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礁溪國民中學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冊

分工職稱

負責人

(原職)

工 作 職 掌

緊急聯絡電話

代理人

(姓名/電話)

召集人

游淑珣

(校長)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調、督導工作事宜等。

9882012

0937157687

林義豐

(教務主任)

執行祕書

游文玲

(學務主任)

協助召集人連繫並處理小組事務。

9880203

0937094155

林美子

(輔導主任)

發言人

林美子

(輔導主任)

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9882412-104

0939703799

張俊欽

(總務主任)

資料組

白麗玲

(生涯組長)

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9882412-104

0935771329

陳德芳

(輔導組長)

聯絡組

張俊欽

(總務主任)

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9882412-105

0939659945

游毓瓊

(註冊組長)

醫護組

吳玉萍

(衛生護士)

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9882412-103

0933985559

俞來發

(幹事)

法律組

吳曉姍

(人事主任)

提供相關法律問題諮詢服務。

0911755196

 

安全組

程良南

(庶務組長)

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0912095515

張瑞和

(文書組長)

協調組

林義豐

(教務主任)

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9882412-102

0939748486

黃蒨菡

(教學組長)

導師組

聯絡人

(年級導師)

回歸原班級,協助班級學生和家長資料與訊息提供、協同輔導者與後續觀察輔導

 

一級導師林富裕

二級導師吳承螢

三級導師吳瑞源

支援組

專任教師

協助緊急處理事件

  

交通組

程良南

(文書組長)

負責門禁管制、交通指揮

 

張瑞和

(出納組長)及總務處相關人員

輔導組

陳德芳

(輔導組長)

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9882412-104

0920855058

白麗玲

0935771329

顧問

高秀環

家長會長

協助危機處理

0927471732

 

顧問

林纘義

協助危機處理

0937522467

 

顧問

林義雄

卸任校長

協助危機處理

03-9886727

932263573

 

 

備註:

十一、校內緊急聯絡系統:

校內緊急聯絡網

 

十二、校園防災危機事件預防工作:

1.成立「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學務)

2.加強校內外巡查。(學務、總務)

3.掌握學生出缺席狀況。(學務)

4.充實校內通訊必要設備。(總務)

5.利用各科教學、隨機實施安全教育。(教務、學務)

6.不定時實施學生安全檢查。(學務)

7.加強學校設備的檢查與維修。(學務、總務)

8.利用親職教育活動宣導學生安全教育。(學務、輔導)

 

十三、危機事件緊急處理一般程序:

1.事件發生時:

 

通知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成員。(校長、學務)

­緊急送醫。(學務)

救災。(總務、學務)

了解原因,製作校園筆錄。(學務、教務)

通知學生家長、導師。(學務)

趕赴現場(校外發生時)。(學務)

封鎖現場,疏散人員。(學務、總務)

報警處理(必要時)。(各處室)

通報教育局。(有關處室)

2.事件發生後:

 

召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校長)

­慰問受害學生及家長。(校長、學務、輔導、家長會)

向有關家長、長官及媒體說明事件原因及學校處理經過。(教務、學務、輔導)

指派專人駐守醫院協助家長處理有關事務。(學務)

填報校園事件即時通報表。(學務)

安撫師生情緒。(學務、輔導)

協助警方調查。(學務)

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學務、總務)

檢查建物及設備受害情形。(總務)

3.事後處理:

 

陳報學校建物,設備受害情形。(總務)

­協助傷害後續治療及心理輔導。(學務、輔導)

協調賠償及和解事宜。(教務、學務)

釐清法律責任。(法律顧問)

進行追蹤輔導。(輔導)

 

十四、防災危機事件處理原則:

(一)迅速研判,決定處理步驟。

(二)避免事態擴大,又不隱滿事實原則,注意隱匿心態之拿捏。

(三)慎選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信譽卓越,口齒清晰,言語誠懇。

(四)溝通目標明確,勿旁生枝節,且能選擇適當時機發言。

(五)救人第一,安撫受害者。

(六)公開資訊,透明化處理。

(七)技巧強調「組織目標」,勿造成任何一方再度傷害。

(八)慰問相關人員,理賠補償。

(九)配合檢調,勇於負責。

 

十五、新聞媒體聯繫名冊:

媒體名稱

傳真電話

電話(公)

媒體名稱

傳真電話

電話(公)

聯 合 報

938-7488

938-7477

自由時報

933-3014

935-5858

中國時報

935-7748

935-3390

聯禾有線

938-1080

938-7755

正聲廣播

932-2307

932-2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