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_1-6_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105年度加強推動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105年度加強推動節能減碳執行計畫

一、 依據:宜蘭縣政府99114日府旅商字第0990006361號函辦理。

二、 目的:為推動節約能源,並符合「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之相關規定,以達成全校師生節約能源目標,特訂定之。

三、 目標:學校用電量、用水、用電話以不成長為原則並逐年檢討。

四、 實施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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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制度:

 

1. 成立環境教育暨節約能源推動小組。

 

2. 配合本校「節約能源(省電、省水、節約電訊)管理措施」採責任分區管理制度,並建立節能措施責任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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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重點項目:

   

項目

內容

負責單位

一、水電使用情形統計

每月定期統計用電用水資訊,隨時掌握使用情形,一旦發現超支情形,可即時管控。

事務組

二、節約能源政策

(一)汰舊換新或整體節能改造:

1.視學校經費狀況,汰舊換新超過使用年限且效率低之設備並優先採購符合節能標章或同等級高效率之用電器具、設備等產品。

2.正確有效的安裝、使用及維護電器產品。

事務組

(二)用電:

1.衣著:夏季上班時除特定場所外,儘量避免穿西裝、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

2.空調:使用冷氣之辦公室,溫度設定適溫(26-28),配合電風扇使用並緊閉門窗以防止冷氣外洩。

3.照明:

1)實施每日午休時間(PM12:10 ~13:10)關燈措施,並請全校師生將不使用之電燈、電腦螢幕等電源關閉

2)請巡堂老師於上課巡堂時協巡各樓層(教室、廁所等)將不必開啟之電源關閉。

3)各辦公室如無人使用時,請最後離開人員將不必開啟之電源關閉。

4)假日自習集中使用教室併班自修。

4.事務機器:

1)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眠狀態

2)長時間不使用(如開會、公出、午休、下班或假日等)之用電器具或設備 (如電腦、影印機等),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5.電梯:電梯除推送餐車及行動不便者外,不予開放。

依本校節約能源管理表(附件2)各負責人員負責

(三)用水:

1. 用水分級制度:洗手或使用量較小時,使用省水龍頭,並於省水龍頭上裝置集水水管,節約用水。

2. 發現馬桶、洗手台或全校各處水管有漏水現象請通知總務處修復。

依本校節約能源管理表(附件2)各負責人員負責

三、教育宣導

(一)配合有關學科加強學生節約能源之知識,建立能源有限之憂患意識,從而培養學生愛惜能源之態度與習慣。

(二)配合生活教育,將節約用水、用電及愛惜公物,列入日常生活考察重點項目。

(三)配合環境教育,舉辦環保議題教室佈置競賽及有獎徵答活動。

(四)配合校外教學活動,將環教認證場所納入參觀行程。

(五)配合刊物,刊載節約能源相關宣導事宜。

(六)配合親師座談會、校慶等活動加強節能減碳政策相關宣導事項。

教務處 

學務處

四、其他措施

(一)鼓勵同仁響應不開汽車、機車「健康日」活動。

(二)配合本校「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小組設置要點」工作項目,推廣綠色環境,執行綠化植樹等活動。

學務處

   

五、 自我檢討:

 

() 用電量與前一年度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以不成長為原則。

 

() 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並追蹤、分析及擬定改善對策。

六、 工作進度:

項次

項目

時間

1

節能政策

105.01-105.12

2

教育宣導

1. 配合親師座談會辦理宣導

2. 配合校慶活動辦理宣導

3. 配合行事曆辦理各項宣導(班會、朝會等時間)

4. 鼓勵同仁多騎腳踏車,節能減碳。

3

檢討改善

不定時召開(配合行政會報)

4

成果報送

依規定時程陳報

   

七、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