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_化學實驗室使用規定

化學實驗室使用規定

1. 進入本實驗室不得攜帶任何飲食。

2. 本實驗室內不設置垃圾桶,實驗廢棄物請各班級自行帶回班上。

3. 藥品間嚴格禁止學生進入(不開放教學使用)。

4. 煩請任課老師於借用教室後,指派使用班級的值日生打掃教室。

 
 

打掃項目(實驗室備有掃具):

(1) 實驗桌面擦拭乾淨、水槽保持清潔。

(2) 地板清潔(掃地+拖地)。

(3) 椅子推入桌內。

(4) 電燈、電扇、電腦、投影機、麥克風電源關閉。

(5) 麥克風線、視訊接線需捲好放置。

(6) 布幕不必捲上。

(7) 門窗關閉,並鎖上。

5. 任課教師親自至教務處借用鑰匙(請勿派學生來借),開啟後請立即歸還教務處。

6. 實驗室陽台水槽區,若需使用再開啟,使用後記得鎖上。

7. 違規班級將進行專科教室勞動服務一次。

8. 實驗課程結束後,請將實驗器材清洗乾淨,集中收集,以利課發組收納。

※珍惜公共資源,提升使用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