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_102學年度防災危機處理小組
102學年度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設置要點 一、為有效因應本校各種緊急事件,以消弭危機,減少傷害,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校成立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作為學校危機管理與危機處理的應變機制,負責處理下列危機事件: (一)學生傷害、綁架、勒索、竊盜、群毆、性騷擾、及性侵犯、未婚懷孕等學生行為事件。 (二)學生食物中毒、爆裂物傷害、溺水、運動傷害、燒燙傷、自殺、交通事故、火警、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及校產失竊、破壞等重大事件。 (三)師生校內外之各種抗爭活動。 (四)校內外各項陳情、申訴、衝突、記者會、訴訟等。 (五)其他:如兒童少年保護事項之受虐、性交易防制案例及嚴重影響校園安寧、師生權益、名譽等事。 三、本小組由學校相關人員七至十五人組成之,以校長為召集人,並指定一人擔任執行秘書。得邀請家長或家長會代表、社區或社會熱心人士三至七人擔任顧問,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 四、召集人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協助督導工作事宜等,執行秘書協助連繫並處理本小組事務。小組內設下列組別: (一)發言人:負責對內、對外發佈訊息,並處理媒體報導相關事宜。 (二)資料組:負責事件資料之調查、蒐集、研擬與彙整。 (三)聯絡組:負責校內、外之聯絡及對上級機關之通報。 (四)醫護組:負責緊急醫務專業之處理。 (五)法律組:提供相關法律顧問諮詢服務。 (六)安全組:負責偶發事件現場及善後之各項安全工作。 (七)協調組:負責學校內、外有關事務之申訴、仲裁、慰問、救助、賠償等協調工作。 (八)支援組:負責班級學生和家長資料與訊息提供、協同輔導者與後續觀察輔導 (九)輔導組:負責受害者(或肇事者)身心輔導,及其他相關輔導工作。 各組設置得依本校實際需要調整之。 五、校園防災危機事件之處理策略,應於平日進行研討與演練。事件發生時,除依「校園偶發事件通報系統」適時反應外,教育局傳真(9333084),礁溪分局電話(9882053),並立即發動小組執行任務,各組迅速動員相關人力、物力相互支援。 六、本小組為經常性組織,應定期並視實際需要召開小組會議或演練,以凝聚共識,並研討本小組運作之相關實務。 七、本小組成員須建立職務代理制度,相關成員之名稱、職掌、代理順序、緊急聯絡方式等基本資料,於每學期開學二週內報縣府備查,成員有異動者,應隨時通報縣府。 八、本小組成員之教育與訓練,每年應安排適當時間實施。 九、危機事件處理有功人員及疏失責任追究,另訂獎懲基準。 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發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宜蘭縣礁溪國民中學校園防災危機處理小組成員名冊 分工職稱負責人 (原職)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