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_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99-101)

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 81 環字第 36451 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 9 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三)教育部「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劃」

二、執行對象:

(一)全校教職員工與學生

(二)家長委員會

三、執行期間:99 學年度年至 101 年學年度

四、計畫目標:

(一)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礁溪鄉特色之永續學校。

(二)透過教育過程,教導學生注重環境衛生,提供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三)落實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透過學校教育與社教宣導活動,讓師生及社區民眾主動積極建立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環境行動,養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及減廢之生活方式。

(四)藉由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五、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目

內容

進行方式

執行單位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礁溪鄉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環境保護小組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環境保護小組、家長委員會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環境保護小組、校園環保小尖兵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1. 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總務處、教務處、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2. 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教務處、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3. 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委由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總務處

4. 落實校園污染防治情形,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環境保護小組、總務處、學務處

5.推動校園多採自然通風或使用電風扇。

總務處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1. 成立環境保護小組並定期合作,發揮其功能。

環境保護小組

2.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環境保護小組

3.接受教育行政機關訪評、輔導學校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環境保護小組

二、落實環境教學

(一)培育環境
教育師資

1.鼓勵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體,進行環境教育相關研究。

教務處

(二)開發環境
教育教材

1.設計環境教育教案,融入各領域、各年級,分享教學資源。

教務處

2.與社區資源結合,鼓勵編撰推廣環境鄉土教材及戶外教學。

環境保護小組、家長委員會

3.推薦環保輔助教材為課外讀物。

學務處、教務處

4.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共享。

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

5.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教務處、總務處

(三)舉辦環境教
育教學活動

1.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教務處

2.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融入教學(如節能減碳、節約用水、綠色消費……等教育)

教務處

3.鼓勵參加區域性環境教學研習活動。

教務處

4.鼓勵學生參與環保體驗活動。

總務處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1.舉辦環境地圖繪製、攝影、辯論、徵文、戲劇、網頁、海報、有獎徵答及教學觀摩等活動。

學務處、教務處

2.舉辦環保教育宣導、研習會及工作坊等。

學務處、教務處

(二)落實校園
生活環保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及廚餘等)、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學務處、教務處、總務處

2.鼓勵學校使用再生能源、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及省水省電器材。

總務處、學務處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總務處、學務處

4.鼓勵成立環保社團或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環境保護小組、學務處

5.結合家長社區資源,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環境保護小組、家長委員會

6.推動教職員生及家長步行、騎腳踏車、汽車共乘或使用大眾運輸系統及低污染綠色運具,以減少車輛廢氣排放及能源消耗。

環境保護小組、家長委員會、總務處、學務處

7.推動家長接送學童停車熄火,以減少車輛廢氣排放及能源消耗。

學務處、家長委員會

8.推動承包營養午餐之中央餐廚盡量採購當季、當地新鮮食材。

總務處

9.推動「蔬食環保餐」,由每月一日,循序漸進每週一日

環境保護小組、總務處、學務處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1.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總務處、教務處

2.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環保科技園區、焚化廠、資源回收場等)。

總務處、學務處、教務處

3..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總務處、教務處、家長委員會

五、獎勵表揚

1.表揚推動環保有功學校教師及學生

學務處

六、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執行環境創意教學,增進學生對環境覺知、技能、行動及價值觀。

(三)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增進學校成員環保行動力。

七、執行與考核

(一)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報請教育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備查。

(二)接受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環境保護局到校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推動情形。

(三)推薦參與環境教育及環保事蹟卓著之相關人員接受教育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遴選表揚。

八、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正式實施,修正實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