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礁溪國中99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教務處100.04.21.修訂
壹、 宗旨:鼓勵學生自由創作,普遍提高美術教育水準。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會。 二、 承辦單位:教務處。 |
參、 參加對象:全校一、二年級同學參加,分六大類進行,各類競賽除版畫類外,每班至少兩位同學參加。(版畫類自由報名參加)
肆、 報名及收件時間:
一、 報名日期:請各班學藝股長將附件之報名表於4月27日(週三)放學前送至教務處,比賽用紙及作品表預定於4月29日(週五)中午統一發給各班 二、 收件日期:請各班學藝股長於6月13日(週一)放學前將作品送至教務處,逾期不受理。 三、 評審日期:6月17日(週五)8:00~12:00 聘請本校藝文領域教師評審 四、 成績公布:於6月18日公布 伍、 比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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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比賽結合教務處『鄉土教育』,學務處『品德教育』、『國防教育』、『交通安全』;衛生組推動之『環保教育』、健康中心推廣之『反菸拒檳教育』『健康體位』以及輔導處之『家暴及性侵害防治』、『生命教育』等活動,故在比賽主題做以上之限定。若需相關資料參考,請洽上述各處室。
◎紙張由學校提供(圖畫紙、水彩紙、宣紙),平面設計類由參加同學自行準備,學生可以依其作品需要,採用“同尺寸”之彩紙、卡紙或各種美術用紙。
陸、注意事項:
1.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模。 2. 同類作品每人限送作品一件。 3. 請將作品表填寫完整,並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方。 |
柒、成績及獎勵:各類錄取前五名及佳作若干名(得依參加件數增減少錄取名額),頒發獎狀並記嘉獎以資鼓勵。錄取之學生作品將擇優代表學校參加縣賽,並於校慶領域教學成果展時展出。
捌、本要點經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會討論,呈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___年_____班 參加美術比賽同學報名表
類 別 | 參 加 學 生 | 備 註 | |
西畫類 | 座 姓 號: 名: | 座 姓 號: 名: | |
水墨畫類 | 座 姓 號: 名: | 座 姓 號: 名: | |
平面設計類 | 座 姓 號: 名: | 座 姓 號: 名: | |
漫畫類 | 座 姓 號: 名: | 座 姓 號: 名: | |
書法類 | 座 姓 號: 名: | 座 姓 號: 名: | |
版畫類 | 座 姓 號: 名: | 座 姓 號: 名: | 自由報名參加 |
導師簽名: | 美術老師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