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 100.03.21 ~04.20校內國語文競賽 ( 書法作文 ) 融入環教議題

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 99 學年度國語文競賽比賽實施要點 100.3.15 公告

壹、競賽宗旨:為加強本校語文教育,提高同學對語文學習興趣,以期蔚為風氣,弘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貳、主辦單位:教務處

參、協辦單位:國文領域教學研究會

肆、競賽組別:分一年級組,二年級組,共二組。

伍、競賽項目:演說、朗讀、作文、書法、字音字形、閩南語演說、閩南語朗讀等共七項

陸、競賽名額:每項競賽各班以一至二人參加為限,同一競賽員至多參加二項。

柒、各項競賽時間:

 

一、演說(含閩南語)每人限三至四分鐘。

二、朗讀(含閩南語)每人限三至四分鐘。

三、作文每人限九十分鐘。

四、寫字每人限四十分鐘。

五、字音字形每人限十分鐘。

捌、競賽內容及題目規定:

 

一、演說:題目於登台前30分鐘抽定。閩南語演說題目3/21公布,參賽員任選一題參賽

二、朗讀:以課外語文體為題材。篇目於競賽員登台前十分鐘當場抽定。閩南語朗讀題目事先(3/21)公布,參賽三篇中當場抽一題參賽

三、作文:題目當場公布,除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外,文言、語體不加限制,並詳加標點符號,但不得使用鉛筆書寫。

四、書法:書寫內容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以楷書書寫(不得使用其他自來水毛筆)。各競賽員自行攜墊底報紙。字體大小為六公分(用四尺宣紙四開78×35公分書寫)。

五、字形字音:字音一百字,字形一百字,共二百字。

玖、競賽評分標準:

 

一、演說:

1語言(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四十五。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占百分之四十五。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算。

二、朗讀: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四十。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三、作文:

1內容與思想:占百分之五十。

2結構與修辭:占百分之四十。

3書法與標點:占百分之十。

四、寫字:

1筆勢與功力:占百分之六十。

2整潔與美觀:占百分之四十。

3正確與迅速: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五分,未及寫完者,每少一字扣三分。

五、字形字音:每字○、五公分,塗改一律不算分。

拾、競賽時間及地點:

 

一、字形字音:4月18日(週一)上午10:20,3F視聽教室。

二、書法比賽:4月18日(週一)上午10:40,3F美術教室(二年級)、2F自然教室(一年級)

三、作文比賽:4月11日(週一)上午10:20,3F視聽教室。

四、國語演說:4月20日(週三)上午8:20,2F自然實驗室。

五、國語朗讀:4月20日(週三)上午8:20,2F物理實驗室。

六、閩南語演說:4月20日(週三)上午8:20,2F家政教室。

七、閩南語朗讀:4月20日(週三)上午8:20,3F視聽教室。

拾壹、獎 勵:各組錄取前三名獎勵,並參加培訓,於下學年擇優代表學校參加縣賽。

拾貳、報名日期:各班學藝股長請於100年3月21日(週一)放學以前將報名表填寫完成後撕下逕送教學組。

—————————————【報 名 表】—————————————

項目

字形字音

書法

作文

國語演說

國語朗讀

閩南語演說

閩南語朗讀

報名同學

【 】年【 】班國文老師簽章:導師簽章:

 

 一、主題:國語文競賽

二、時間:100年4月11日(作文)                        

                    100年4月18日   (書法)  

三、對象:  一二年級參加國語文書法作文 比賽同學

四、主辦單位  :教務處

五、目的  :藉由比賽及張貼展覽,加強環境教育的宣導 。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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