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環保實務

綠美化情形-校園植樹活動

吳沙國民中學校園綠美化情形-校園植樹活動

  1. 緣起:

吳沙新校舍的建築設計精神秉持著綠色建築的概念而行,尤其是施工的過程中更是注重對環境的尊重;在今年建築已完工進入驗收階段,並於今年五月啟用新校舍;而重視生態多樣性的植栽設計,除了以在地性、多種類等生態植生種植外,也藉由學校課程的帶領下,使學生能參與環境設計,並從中學習、體驗到校園綠環境與永續生態的概念。

  1. 實施方式:

本著緣起所提之構想,我們所實施的方式是希望學生能夠在植栽多樣性確定後,藉由同學的手親手種植樹木,並寫上許願卡掛在樹苗上,讓夢想與學校的樹木一同成長、實踐。

  1. 活動照片:

J說明:舊校舍樹木移植至新校舍周邊繼續栽種

J說明:寫上許願與祝福的話

J說明:將一盆盆的樹苗種在新校舍的土坡

校園環保實務

三-12綠色採購_101

101年度綠色採購金額統計表

宜蘭縣立吳沙國民中學(3.76.42.96.22-0) 採購環境保護產品金額統計

101年 全年(1月至12月)

單位:新台幣

 

第一類公告指定採購項目統計金額指定採購項目(40項)達成率
=[A/(A+B+C+D)] * 100%
(A)第一類指定採購項目(環保標章產品)

211,75

2.00

第一類指定採購項目金額(環保標章產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類指定採購項目總採購金額

X

100%=

(B)第一類指定採購項目(非環保產品)0.00
(C)第一類指定採購項目(第三類環保產品)0.00

211,75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1,752.00

X

100% =

(D)第一類指定採購項目(第三類非環保產品)0.00
=100.00%
※指定採購項目(40項)達成率佔年度評核配分70分

 

總綠色採購項目統計
項目金額項目金額

總綠色採購項目達成率
=[(E+F+G+H+M)/(E+F+
G++I+J+K+L+M)] * 100%

(E)第一類指定採購總金額(環保產品)

211,7

52.00

(I)第一類環境保護產品(非環保產品)0.00

環保產品採購總金額________
採購總金額

X 100 % =
(F)第一類非指定採購總金額(環保產品)0.00(J)第一類非指定環境保護產品(非環保產品)0.00
(G)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總金額(環保產品)0.00(K)第二類環境保護產品(非環保產品)0.00

211,752.00
________
211,752.00

X 100 %
(H)第三類環境保護產品總金額(環保產品)0.00(L)第三類環境保護產品(非環保產品)0.00
(M)綠色產品0.00 0.00= 100.00%
※總綠色採購項目達成率佔年度評核配分30分

填報人: 王金蓮 審核 機關首長

填報人聯絡電話:9284701#52

民國101年11月30日編製

本校綠色採購率達100%

校園環保實務

三-6廚餘落葉利用_101

壹、吳沙國民中學落葉堆肥

一、依據:依據宜蘭縣環境保護局函環三字第0960013792號辦理

二、目的:推動校園落葉回收再利用。將校園落葉清掃後,集中收集後,置於落葉堆肥箱轉換成有機土,之後可作為栽培花卉及樹木之肥料,對垃圾減量大有幫助,兼具校園養分能量循環功能,以達環境永續發展理想。

三、原設置位置說明:96年得到經費補助款,本校購置五組落葉堆肥箱、相關掃具及工具。目前已置於適當位置擺放,分別於後門附近、籃球場與圍牆邊及林間教室。同時指導學生將落葉置入堆肥箱,注意安全且珍惜設備。讓學生了解落葉也能變成寶、是自然資源的一部分,以堆肥方式處理可減少碳循環中能量的浪費,具有環境教育的意義。

J說明:落葉收集桶

 

四、現況說明與落葉堆置方式:受校舍興建施工影響下,96年所設置之五處位置現為工地施工處與機具堆放位置,另落葉桶僅剩一只可使用,因應工程現況的情形下,劃設一處綠地區域作為落葉堆放處,如下圖:

現況照片如下:

J說明:學生將打掃後的落葉堆至堆放區

 

 

 

 

 

貳、廚餘回收

請廠商協助回收,並於每日將廚餘量詳實記錄於紀錄本內。

J說明:每日記錄廚餘數量。

J說明:午餐廚餘紀錄表

J說明:廚餘回收情形

J說明:廚餘回收情形

J說明:廠商回收廚餘

校園環保實務

三-9汙染物質妥善處理_101

吳沙國民中學

汙染物質妥善處理

1.時間:101年08月23日

地點:本校化糞池。

說明:本校與合格水肥清潔公司訂約,採定期清除本校化糞池,確保全校師生飲用水安全。並改善廁所通風設備裝修抽風機及绿植物美化。

 

 

 

2.時間:101年02月01日

地點:本校廚房周圍水溝清潔

說明:本校廚房於開學前定期消毒確保全校師生用餐安全。

 

 

 

 

 

 

3.定期廚房及其周圍消毒清潔

時間:101年08月21日

地點:本校廚房周圍水溝清潔

說明:本校廚房於開學前定期消毒確保全校師生用餐安全。

 

4.實驗室物質處理:

逢校舍改建中,目前實驗室並無開放上課使用,相關實驗用品則妥善放置收納,並整理將廢棄玻璃回收。

校園環保實務

三-10新校舍綠色校園環境規劃_101

吳沙國中 新校舍綠色校園環境規劃

1.整體空間配置規畫圖:

 

 

2.生態環境恢復、生物多樣性環境創造:

 

 

3.資源循環:搭配校園移磚活動

 

 

4.節能健康設計:

 

 

5.其他節能減廢、生態概念:

J說明:施工後的土地以生態工法(草蓆編)的方式復育草皮

J說明:種植多樣植物創造生態環境,圖為楊桃、檸檬樹等果樹。

J說明:屋頂雨水經由管線與利用地形高差,引流入滲至校園藍帶空間

J說明:創造多樣的生態環境

校園環保實務

三-8飲水機定期保養及採水檢測_101

吳沙國民中學

飲水機定期保養及採水檢測。

時間:101年5月21日-11月

地點:本校所有飲水機。

說明:確保師生用水安全及衛生,本校飲水機每月清潔保養,並定期採水檢測。

 

 

 

 

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條文

第九條 公私場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應依規定維護,並作成維護紀錄,紀錄應予揭示,並保存供主管機關查驗;其維護方法、頻率、紀錄之製作方式、揭示、保存期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一條 飲用水水質,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第十二條 公私場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應依規定採樣、檢驗水質狀況,並作成紀錄揭示、備查;其水質檢測項目、頻率、紀錄之製作方式、揭示、保存期限、設備抽驗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所定飲用水水質狀況之採樣及檢驗測定,由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第十五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派員並提示有關執行職務上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進入公私場所檢查飲用水水源水質、飲用水水質、連續供水固定設備、飲用水水質處理藥劑或採取有關樣品、索取有關資料,公私場所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第二十三條 公私場所設置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一、未依第九條規定維護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作成維護紀錄、揭示或保存,或違反依同條所定辦法中有關維護方法、維護頻率、紀錄製作、紀錄揭示及保存期限之管理規定。

二、未依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採樣、檢驗或揭示水質狀況、未作成水質狀況紀錄或未揭示,或違反依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水質檢測項目、檢測頻率、設備抽驗方式、紀錄製作、紀錄揭示及保存期限之管理規定。

第二十四條 飲用水水質違反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禁止供飲用。

第二十八條 供販賣之包裝或盛裝之飲用水,其水源之水質管理,依本條例之規定;其容器、包裝與製造過程之衛生、標示、廣告及水質之查驗,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

 

飲用水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六 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稱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係指公私場所以管線輸送固定水源並能連續處理及連續供水之飲水機,或將其處理後之水以管線輸送至飲水檯供人飲用之裝置。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六條 公私場所應依其設備之種類及型式,執行定期維護工作,其屬本條例第八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公私場所設置飲用水設備者,應依申請登記時檢具之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執行定期維護工作。

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如附表二);其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第七條 依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辦理飲用水設備水質狀況之檢測時,其檢測項目及頻率規定如下:

一、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

二、非接用自來水者: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其水源應每隔三個月檢測硝酸鹽氮及砷。其中水源之硝酸鹽氮及砷,連續一年檢測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時,自次年起改為每隔六個月檢測一次。

飲用水設備處理後之水質於飲水機或飲水檯等供人飲用之裝置,其出水溫度維持於攝氏九十度以上者,得免依前項辦理每隔三個月大腸桿菌群之檢測。

飲用水設備水源及處理後水質之檢測項目,除第一項所指定之檢測項目外,其他仍應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及飲用水水質標準。

第一項水質檢測紀錄應保存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第八條 飲用水設備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檢驗水質狀況,其應執行抽驗台數之比例為八分之一。

前項應執行抽驗台數的計算,未達一台者以一台計,抽驗應採輪流並迴避前已完成檢驗設備之方式辦理,必要時,所在地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水質與維護狀況提高應執行之抽驗比例或指定應執行抽驗之飲水機或飲水檯。

第九條 飲用水設備處理後之水質,經檢驗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該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即依序採取下列措施:

一、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

二、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懸掛告示警語(如附圖二)。

三、進行設備維修工作。

前項設備維修工作完成後,應再進行水質複驗,其已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始得再供飲用。

  1. 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將每一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置於該設備明顯處,並備主管機關查核。

附表二 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

*飲用水設備編號

 

*登記使用有效期間

年 月 日

設備設置單位

 

連絡電話

 

設備負責人

 

設備管理人

 

水源類別

    

一、設備維護記錄

維護

日期

清洗

更換

消毒

其他

維護人員簽名

備註

       
       
       

設備維護單位: 電話:

註:1.設備維護紀錄應註明清洗、更換及消毒之詳細內容(如:更換濾心、管線消毒等)。

2.本表請置於飲用水設備明顯處。

二、水質檢驗記錄

項目

標準

日期

大腸桿菌群

6.0 MPN/100mL

硝酸鹽氮

10 mg/L

0.05 mg/L

檢驗測定單位

是否符合標準

備註

       
       
       

註:

1.接用自來水者,每次應檢驗大腸桿菌群。

2.非接用自來水者,處理後水質,每次應檢驗大腸桿菌群;其水源每次應檢驗硝酸鹽氮及砷。

3.非屬公告之公私場所打*記號處免填。

4.請將水質檢驗數據填入本表,並將原始檢驗報告存查。

 

附圖二 飲用水設備暫停使用警語

本設備水質不符合飲用水

水質標準,尚待維修

 

使

 

設備管理單位:

設備管理人員:

連 絡 電 話 :

檢 查 日 期 : 年 月 日

 

 

尺寸:長:23公分,寬:16公分

顏色:白底,紅色字體

校園環保實務

三-7節能減碳推動情形_101

101年節能減碳推動情形

 

1.鼓勵員工騎腳踏車與共乘制度:

家住宜蘭的護理師陳憶紅,經常利用天氣晴朗的時候,騎自行車上班。

住在學校附近的會計主任林麗容更是常騎腳踏車上下班。

 

2.省電照明:LED照明燈川堂共5個、各處室指示燈

3.節約用水:噴霧式出水龍頭共23個,有省水標章

 

 

 

4.兩段式沖水系統:省水馬桶共5個,並使用有省水標章之小便斗

5.節約用水用電宣導:於水龍頭、電燈開關處張貼標語提醒使用者避免浪費

 

 

 

6.節電設定:影印機設定省電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