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與管理

1-5-1 宜蘭縣立吳沙國中加強學校環境教育實施計畫(106-109)

宜蘭縣立吳沙國中加強學校環境教育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環境基本法第9條。

(二)         環境教育法第19條。

(三)         宜蘭縣政府105年1月4日府授環綜字第1050000155號函。

貳、  執行期間

      10611日至1091231

參、  計畫目標

(一)  充實學校師生環境教育知能,藉由相關課程實行,提升師生環境保護、節能減碳等知識、技能與情感。

(二)  實施環境教育融入各領域教學活動,以落實師生珍惜資源、關懷鄉土等教學活動,培養珍惜能源、愛物惜物等美德。

(三)  推動校園環境整潔工作,透過灑掃任務,養成學生主動積極,且負責任的態度。

(四)  美化校園空間,推展「食農教育」及「可食風景」等縣本課程,體現環境教育的活化教學。

(五)  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促進學生對環境永續發展的正確理念,建立積極的價值觀與態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校園。

 

肆、  項目內容及實行方式

項目

內容

進行方式

承辦單位

協辦單位

推動學校行政

及管理

  1. 擬定加強校園環境教育計畫。
  2. 擬定當年度節能減碳計畫。
  3. 配合主管單位參與評鑑考核。
  4. 爭取各單位資源補助以利環境教育推展。
  5. 推廣符合校本課程之環境教育發展課程。
  6. 結合本校家長、社區當地資源,擬定具有特色之推展計畫。
  7. 擬定資源補助計畫,並強化執行考核實務。

各處室

教學與宣導

活動

  1. 實施各項環境教育活動、校外教學等,強化學生對環境教育的認知。
  2. 辦理師生環境教育講座。
  3. 推動環境教育相關計畫,如有機飲食、食農教育。
  4. 實施愛家愛社區環境服務活動,如淨灘、淨湖等。
  5. 成立教學推廣模組,擬定環境教育推廣議題並融入教學活動。
  6. 鼓勵學生參與縣府委託民間辦理之暑期課程活動,及自行規劃七年級露營活動,執行相關環教課程。
  7. 結合九年級畢業旅行,踏查國立科學工藝館、乘渡輪由旗津海埔新生地、七股潟湖生態遊船等戶外教學活動。
  8. 結合各機關師資辦理環境教育講座宣講,增進師生相關知能。
  9. 辦理社區清掃活動,鄰近地域環境清潔工作。
  10. 建立教學輔導小組,將環境議題適時融入教學課程。

教務處

學務處

校園環境管理

  1. 強化校園綠美化工作。
  2. 加強校園各掃區清潔工作。
  3. 禁止校園免洗餐具之使用。
  4. 執行各項回收物回收工作,包括電池、光碟片等。
  5. 換裝省水龍頭並落實隨手關閉電源、水源動作。
  6. 種植多種植物、花卉等,美化校園環境。
  7. 落實師生環境清掃工作,並建立考核機制。
  8. 強力執行各項回收物回收工作,違者加強勸導或以規定處分。
  9. 不定時宣導節能減碳等觀念,使師生能於平時中確實落實。

總務處

學務處

其他配合措施

辦理

  1. 鼓勵教職員工參與環境教育課程認證。
  2. 表揚於環境教育工作有功之教職員工。
  3. 鼓勵教職員工參與環境教育課程認證。
  4. 表揚於環境教育工作有功之教職員工。

學務處

學校環境教育特色與創新作為

  1. 綠建築設施。
  2. 每週蔬食日。
  3. 晨間運動及定期宣導活動。

 

各處室

伍、  預期效益

(一)  透過各工作項目的執行,落實環境教育活動及課程的師生參與,達到計畫推展效果。

(二)  結合各項資源挹注及社區家長之參與,共創符合生態保護、安全舒適及環境保育的永續校園。

陸、  執行與考核

(一)  各班導師於平時督導考核學生,並隨時檢討並改進。

(二)  校長責成相關業務單位進行督導考核,並得隨時滾動式修正。

柒、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