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吳沙國中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貳、執行期間: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
參、計畫目標:
(一)加強學校進行環境教學,透過教育歷程,提昇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知識、技術及態度。
(二)建立學生環境倫理觀念與人人參與環保的共識,善盡珍惜資源、關懷鄉土、美化環境之責任。
(三)美化綠化校園空間,推動校園生活環保工作,積極落實整潔教育、資源回收計畫、能源教育等校園環境教育計畫,將環境保護的觀念,實現在日常生活中。
(四)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發展符合當地特色之永續學校。
(五)促進學生對環境與永續發展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度,產生環保行動。
肆、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 目 | 內 容 | 進 行 方 式 | 主 辦 單 位 | 協辦 單位 |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 (一)訂定(修定)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 1.訂定(修定)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校園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 總務處 | 學務處 |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 1.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妥善處理教學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 總務處 | 學務處 | |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 1.組織環境保護推動小組,以規劃與推動環境教育計劃。 2.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3.擬具環境政策與理念,建立校園特色。 4.成立學生自治團體環保小尖兵,協助學校環保工作推行。 5.不定時由導護老師進行環境稽核與指導。 | 學務處 | 總務處 | |
二、落實環境教學 |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 1. 結合學術及民間團體辦理多元化環境教育研習課程。 2.參觀鄰近環境教育辦理優良學校。 3.鼓勵學校教師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 | 學務處 | 全體教師 |
(二)開發環境教材 | 1.鼓勵教師自行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2.輔助教師依照教育部核定之現行課程綱要編撰各科融入式教材及教學媒體。 3.規劃環境保護生態教材園及校園教學步道,提供學生學習。 4.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 | 教務處 | 全體教師 | |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 1.鼓勵教師設計環境教學活動。 2.運用教育部、環保署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進行教學活動。 3.配合集會實施環境宣導活動。 4.結合地方鄉誌、村史,編撰推廣環境鄉土教材及辦理鄉土戶外環境教學活動。 5.利用親職教育進行師生、家長環境教育交流活動。 | 教務處
輔導室 |
全體教師 | |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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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務處 | 全體師生 |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 1.推行校園垃圾減量、禁用免洗餐具、杯水等。 2.實踐辦公室教室研究室及實驗室等場所節約用電及節約能源。 3.推行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回收紙、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跳蚤市場、辦公室做環保及節省資能源等。 4.成立學校環保服務隊,組訓環保志工協助資源回收。 5.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6.配合清潔日、清潔週活動,協助社區維護環境整潔,預防疾病。 7.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 學務處
總務處 | 全體師生 | |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
2.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3.推行認識花、草、樹與保護花、草、樹活動。 | 學務處 | 教務處 |
五、獎勵表揚 | (一)表揚推動環保有功教師及學生 (二)表揚推動環境教育績優個人與團體 | 1.表揚推動環境保護有功教師及學生。
1.推薦推動環境教育事蹟卓著的民間團體或環保志工接受縣府表揚。 | 學務處
學務處 | 人事室 |
六、國際交流 | (一)參加國際會議
(二)舉辦國際會議
(三)加強國際參訪 | 1.鼓勵教師參加國際環境教育會議。
| 教務處 | 學務處 |
伍、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生態原則、安全舒適,且具本土性的校園環境。
二、推動學校落實校園環保工作及產生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
陸、執行與考核:
一、各班導師督導學生參與環境保護,並隨時檢討、改進。
二、各處室行政負責人加強督檢考核。
三、訂定考核辦法,定期辦理考核。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