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落實校園廚餘回收再利用觀念,輔導設置簡易堆肥化設施,將回收廚餘(含烹煮前挑揀之菜葉、果皮、蛋殼等)結合落葉醱酵熟化為有機資材,提供校園永續綠美化環境使用。本年度行政院環保署補助之經費,每校以3萬元為上限,購置器材、物品單價以不超過1萬元為原則,並以首次申請者為優先補助對象,即日起至100年11月15日止受理申請,申請計畫請寄達本府環境保護局(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如申請案總需求經費超出原預算數,本府環保局得逕行調整核定後另行通知。
二、為建置本縣校園廚餘、落葉回收再利用績效,本府環保局於99年8月16日以環廢字第0990021050號函,通知各校自99學年度起(即99年9月)每月5日前,將「校園推動廚餘、落葉回收再利用成果統計表」 傳真至學校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清潔隊以利彙整,本統計表請各校務必配合。
三、計畫內容詳洽9907755*306甄淑貞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