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永樂國民小學教職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
壹、依據:行政院86年4月12日台八十六人政給字第11089號函訂頒之「中
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及有關規定訂定本要點。
貳、目的:
一、提倡正當休閒活動,調劑身心,並寓教育於休閒,促進身心健康,鼓舞
工作士氣。
二、促進同仁情感交流,增進同仁間之和樂氣氛。
參、活動類別:
一、所稱文康活動分為藝文活動及康樂活動二類(例如:各類藝文研習、欣
賞或競賽、社團研習、體能競賽、生日禮卷、聯誼、登山旅遊等)
二、辦理時間以利用休閒及例假日為原則。但在不影響業務正常進行情形下,
得利用辦公時間舉辦,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
肆、參加對象:以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為原則。但得視活動性質邀請代課、教
學支援教師、職員工眷屬及退休員工自費參加。
伍、辦理時間:101年1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為配合年度預算結算,
提前於12月20日辦理完畢)。
陸、辦理方式:
一、生日禮卷:依生日月份分上半年度及下半年度,於每年6月及12月分二
次核發編制員工每人1000元禮卷一張。
二、端午節禮卷或禮品:於端午節前核發編制員工核發1000元內之禮品或禮
卷。
三、全校員工聯誼活動:於暑假期間舉辦縣內自強活動。
四、歲末聯歡活動:於12月任一週三下午辦理全校教職員工歲末聯歡會。
柒、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依照有關定辦理。
捌、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人事: 會計: 教務處: 總務處: 校長:
活動時間:101.6.27
活動地點:永樂社區
活動內容:節能減碳暨體能活動—社區自行車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