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蘇澳鎮永樂國民小學飲水機管理及維護辦法
壹、依據:
一、飲用水管理條例
二、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貳、目的:
一、為提升本校飲用水品質及用水安全,維護師生飲水健康
二、為維護飲用水設備正常運作,延長設備使用年限。
參、實施方法:
一、飲水設備定期維護:
(一)本校飲水設備委由專業飲水機廠商定期保養維護。
(二)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飲用水設備維護紀錄表。
(三)飲水機濾材每季委由專業飲水機廠商定期更換濾心。
二、水質檢驗:
(一)飲水水質,每隔三月檢測大腸桿菌群及總菌落數。
(二)抽驗方式採二台飲水機輪流檢驗方式辦理,符合抽驗台數之比例為八分之一原則。
(三)查驗結果不良時,應立即停用並掛上『停止飲用』之標示,排除不良因素後再進行水質複驗,查驗結果合乎標準再供飲用。
三、資料填報:
每月將飲用水設備保養維護情形、及每季之水質檢測結果,登載於飲水機保養卡並張貼於飲水機旁。相關紀錄保存止少二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1年度維護紀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