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宜蘭縣蘇澳鎮永樂國民小學101學年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一、依據:

  1. 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三條。
  2. 一般廢棄物回收項目及一般廢棄物分類方式公告。

二、主旨:

1.為建立資源回收觀念、達到垃圾減量,培養學生惜福愛物的觀念和習慣。

三、目的:

  1. 建立資源再利用的觀念,並實踐在日常生活。
  2. 減少學校垃圾量,使校園整潔美觀,達到境教之目的。
  3. 加強學生節約能源的觀念,提昇能源使用的效能。
  4. 培養學生惜福愛物的實踐能力。

四、任務編組:

職位

 

執行單位

工 作 內 容

備 註

校長

督導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工作業務。

 

教導主任

考核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工作業務。

 

活動組長

擬定計畫、督導各班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執行情形、綜理資源回收垃圾分類業務。

 

總務處

安排每週二資源回收站負責回收工作的人員、執行資源回收物統計。

 

各班導師

執行各班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工作、負責每週二資源回收物送至資源回收站工作。

每班派二名學生負責每週二回收工作

 

五、實施辦法:

1.實施對象:全體師生。

2.回收時間:每週二中午12:40-13:00。

3.回收種類:鐵罐、鋁罐、寶特瓶、塑膠瓶、玻璃瓶、紙類。

4.回收地點:本校資源回收室。

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曾貴賢 教導主任:黃昭蓉 總務主任:林志峰 校長:黃英軒

 

宜蘭縣永樂國小101學年度廢乾電池、廢光碟回收計畫

一、依據:

(一)行政院環保署97.9.19環署基字第0970072141號函。

    (二)宜蘭縣98年10月12日府教體字第0980023461號函。

     (三) 本校資源回收工作計畫。

二、主旨:

(一)加強宣導及建立廢電池、廢光碟回收觀念。

(二)養成回收廢電池、廢光碟習慣。

(三)落實廢電池、廢光碟回收工作。

(四)期望透過動員全校師生達到影響家庭及社會。

(五)重視環境污染、土壤污染、間接影響全體國民健康新概念。

三、活動內容:

(一)對象:全校師生及社區民眾。

(二)實施時間:101年9月至102年7月。

(三)回收時間:每週二中午12:40~13:00。

(四)獎勵部份:每人10顆電池或光碟片10片,可登錄微笑存摺5點。

  1. 回收流程 :

(一)於每學期初請各班導師協助分發廢電池回收宣導單,請學生貼在聯

絡簿,宣導鼓勵回收。

(二)各班級設置廢電池回收處,做為班級廢電池臨時集中置放筒。

(三)固定每週星期二由學生帶廢舊電池至學校回收。

(四)期末請鎮公所資源回收車到校進行回收,並依據各班回收總數量,取

全校前三名,發給獎狀表揚。

五、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曾貴賢 教導主任:黃昭蓉 總務主任:林志峰 校 長:黃英軒

 

 

                                                                                                                                                               回收統計表回傳環保局.所得經費用於購置打掃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