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環保服務隊組織辦法

宜蘭縣永樂國民小學環保服務隊組織辦法

  1. 依據:本校100學年度校務計畫。

貳、目的:

ㄧ、培養學生自治精神,並藉此推展和落實校園環保回收等觀念和工作。

二、宣導全校師生培養正確的生態保育及資源環保之觀念。

參、組織對象:五年級品行優良、服務熱心學生。

肆、組訓方式:每學期開學後,由活動組進行訓練,講解要領,並實際執勤與

檢討。

伍、工作內容:

ㄧ、協助每週二資源回收和分類工作。

二、協助向校內同學宣導和實際教做資源回收工作。

三、遇學校有大活動(例如運動會園遊會)時幫忙整理環境。

陸、獎勵辦法:

ㄧ、整月表現認真負責,可獲得微笑存摺15點。

二、表現優良者,學期末頒發獎狀,並贈送小禮品一份。

柒、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組長:曾貴賢 教導主任:黃昭蓉 校長:黃英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