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辦法
宜蘭縣大洲國小105學年度生活教育競賽實施辦法
一、目的:
(一)培養學生守秩序、重禮儀、互相尊重之良好生活常規,發揚學生自動自發的高尚情操。
(二)養成學生愛好整潔之良好習慣,及重視垃圾分類和資源回收,進而激發團體榮譽精神。
二、競賽內容:
(一)競賽項目:分秩序、整潔二項。
(二)競賽組別:分低、中、高年段三組。
(三)評比時間:以一週為單位。
(四)評分項目:
1. 整潔比賽
(1) 教室內:檢核重點分教室地板、學生桌椅、教室天花板、牆壁、圖書角、黑板、窗戶、前後門、垃圾桶、教室佈置、置物櫃、教室綠化,共十二項。
(2) 教室外:檢核重點分走廊區域、洗手台區域、回收櫃,共三項。
(3) 外掃區:檢核重點為外掃區一項。
2. 秩序比賽:
檢核重點分晨間早自修、車路隊、學生朝會、望遠凝視,共四項。
三、評分計算:
1.整潔比賽十六項,每項「特優」給五分、「優」給四分、「良」給三分、「可」給二分、「差」給一分。
2.秩序比賽四項,每項「特優」給五分、「優」給四分、「良」給三分、「可」給二分、「差」給一分。
三、評分人員:
(一)值週總導護和副導護共同評分。
(二)由自治小鄉長及環保小局長帶領糾察隊進行整潔及秩序評分。
(三)每週一由學務組統計上週成績,請班導師協助督導改進。
(四)請值週導護和下週導護,於星期五下午打掃時間(15:20)進行交接。
四、獎勵:
(一)每週選出各項各組優勝班級,於學生朝會時頒發獎狀。
(二)於每學期末統計特優班級,頒發獎狀、獎品以玆鼓勵。
五、本辦法經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