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大洲國小暨附設幼兒園103學年度第1學期環境教育 戶外參訪實施計劃

.依據:(一).依據教育部國中小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二).宜蘭縣立中小學校環境教育法實施要點。

(三).本校102學年度行事曆。

.目的:(一).藉由校外教學融入各科領域,開闊視野,陶冶身心,激發愛鄉土之情懷。

(二).配合生活教育,增進國民生活須知,增廣見聞,調劑生活。

 () .融入環境教育課程,落實永續發展環境保護觀念。

.實施日期:1031111日星期二全天。

.租用交通公司: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訂定契約:依招標內容及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措施:

(一).各班學生必須實施互助編組。

(二).各車次必須備妥急救箱,並指派專人保管。

(三).各車次師生建立緊急聯絡名冊,留存學校(健康中心)。

(四).出發前隨車領隊隨同行政人員依契約檢查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安全設備等,並填寫安全檢核表、行前檢查及逃生紀錄表,檢查合格後才可出發。

(五).出發前由生教組或總領隊集合全體師生實施行前教育及安全宣導。

(六).上車後各車領隊帶領學生實施逃生演練,須注意安全門之開啟、車窗開啟或擊破方式,逃生動線分配及車內滅火器配置、取得與相關操作等。

(七).車行途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隨時注意駕駛精神狀態及是否依計畫路線行駛(行駛捷徑時應經過領隊同意)

2.於第一次休息時間再次檢查車輛各項安全設施,尤以制動及操縱系統為重。

3.行車途中應保持規定速率及行車間隔與距離,並恪遵交通規則。

4.行車途中各車領隊應保持連絡。

(八).意外事故發生時之應變作為:

1.依逃生演練指導學生安全避難。

2.通報一一九,同時搶救傷患。

3.總領隊立即編組教師成立現場防救指揮小組,擔任指揮官,協調相關救助事宜,並指定專人統一對外發言及與教育部校安中心保持聯繫。

4.與學校聯繫電話:03-9551547   學務組長:0921956246林堡埼老師

 

 

 

 

七、校外教學行程表

車輛

年級

出發時間

地點1

往地點2

時間

地點2

返回學校時間

備註

A

幼兒園

8:30

蠟藝實業

觀光工廠

11:30

冬山河

親水公園

13:00

 

BCD

一二三

8:30

宜蘭餅

發明館

11:30

虎牌米粉

文化館

15:00

 

EF

四五

8:00

林美步道

(如遇下雨步道封閉,則改到五峰旗瀑布)

9:50

川湯養生

會館

14:30

 

搭火車

羅東後火車站à石城(草嶺遂道)à福隆火車站à宜蘭火車站(幾米公園)

à羅東後火車站

 

.座車分配表

車別

班級

學生數

教師

教師數

志工數

總人數

備註

A

附幼

30

慧珍、欣怡、靜麗、麗雲、志工*3

4

3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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