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大洲國小暨附設幼兒園103學年度第1學期環境教育 戶外參訪實施計劃
一.依據:(一).依據教育部國中小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二).宜蘭縣立中小學校環境教育法實施要點。
(三).本校102學年度行事曆。
二.目的:(一).藉由校外教學融入各科領域,開闊視野,陶冶身心,激發愛鄉土之情懷。
(二).配合生活教育,增進國民生活須知,增廣見聞,調劑生活。
(三) .融入環境教育課程,落實永續發展環境保護觀念。
三.實施日期:103年11月11日星期二全天。
四.租用交通公司: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訂定契約:依招標內容及相關規定執行。
六.安全措施:
(一).各班學生必須實施互助編組。
(二).各車次必須備妥急救箱,並指派專人保管。
(三).各車次師生建立緊急聯絡名冊,留存學校(健康中心)。
(四).出發前隨車領隊隨同行政人員依契約檢查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安全設備等,並填寫安全檢核表、行前檢查及逃生紀錄表,檢查合格後才可出發。
(五).出發前由生教組或總領隊集合全體師生實施行前教育及安全宣導。
(六).上車後各車領隊帶領學生實施逃生演練,須注意安全門之開啟、車窗開啟或擊破方式,逃生動線分配及車內滅火器配置、取得與相關操作等。
(七).車行途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隨時注意駕駛精神狀態及是否依計畫路線行駛(行駛捷徑時應經過領隊同意)。
2.於第一次休息時間再次檢查車輛各項安全設施,尤以制動及操縱系統為重。
3.行車途中應保持規定速率及行車間隔與距離,並恪遵交通規則。
4.行車途中各車領隊應保持連絡。
(八).意外事故發生時之應變作為:
1.依逃生演練指導學生安全避難。
2.通報一一九,同時搶救傷患。
3.總領隊立即編組教師成立現場防救指揮小組,擔任指揮官,協調相關救助事宜,並指定專人統一對外發言及與教育部校安中心保持聯繫。
4.與學校聯繫電話:03-9551547 學務組長:0921956246林堡埼老師
七、校外教學行程表
車輛 | 年級 | 出發時間 | 地點1 | 往地點2 時間 | 地點2 | 返回學校時間 | 備註 |
A | 幼兒園 | 8:30 | 蠟藝實業 觀光工廠 | 11:30 | 冬山河 親水公園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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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 | 一二三 | 8:30 | 宜蘭餅 發明館 | 11:30 | 虎牌米粉 文化館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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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 | 四五 | 8:00 | 林美步道 (如遇下雨步道封閉,則改到五峰旗瀑布) | 9:50 | 川湯養生 會館 |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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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火車 | 六 | 羅東後火車站à石城(草嶺遂道)à福隆火車站à宜蘭火車站(幾米公園) à羅東後火車站 |
八.座車分配表
車別 | 班級 | 學生數 | 教師 | 教師數 | 志工數 | 總人數 | 備註 |
A車 | 附幼 | 30 | 慧珍、欣怡、靜麗、麗雲、志工*3 | 4 | 3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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