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03學年度「自治小鄉長」與「環保小局長」選舉實施辦法

一、預備期:103.9.29(一 )至103.10.03(五)

(一)推選候選人:由高年級各班推選一組候選人,並於103.10.02(四)將推薦表送交學務組並進行候選人號碼抽籤和拍照(製作選票)。

(二)海報製作:學校提供每組候選人兩張海報紙(小鄉長和小局長),製作競選宣傳海報,於競選期間至各班進行宣導活動,各組候選人可另行製作其他宣傳物品。

二、宣傳期:103.10.06(一)至103.10.13(一)

各組候選人可自行運用時間進行宣傳,但以不影響班級上課為原則,請導師協助指導學生宣傳的方式和禮儀。

三、選舉日:103.10.14(二)分三階段進行

(一)政見發表:103.10.14(二)學生朝會時間實施。候選人可自行推選助選員,參與政見發表會及宣傳活動。

(二)投票時間:103.10.14(二)中午12:40-13:20,從一年級開始進行投票。

(三)開票時間:103.10.14(二)下午第二節全校於校長室前迴廊進行開票。

(四)學校於活動結束後,於學生朝會頒贈小鄉長小局長當選證書。

您可能也會喜歡…

跳至工具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