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02學年度第二學期環境教育戶外參訪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國中小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二).宜蘭縣立中小學校環境教育法實施要點。
(三).本校102學年度行事曆。
二.目的:
(一).藉由校外教學融入各科領域,開闊視野,陶冶身心,激發愛鄉土之情懷。
(二).配合生活教育,增進國民生活須知,增廣見聞,調劑生活。
(三) .融入環境教育課程,落實永續發展環境保護觀念。
三.實施日期:103年4月22日(國小部、幼兒園)
四.地點:武荖坑(綠博)、冬山河和傳藝。
五.出發及返校時間行程:分兩梯次,出發與返校時間如下:
(一)武荖坑(綠博):五六年級,早上8:30出發,下午2:30返校。
(二)冬山河和傳藝:
第一梯次:幼兒園、二年級,早上8:00出發,下午2:00返校。
第二梯次:一三四年級,早上9:00出發,下午3:00返校。
六.租用交通公司: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七.訂定契約:依招標內容及相關規定執行。
八.安全措施:
(一).各班學生必須實施互助編組。
(二).各車次必須備妥急救箱,並指派專人保管。
(三).各車次師生建立緊急聯絡名冊,留存學校(健康中心)。
(四).出發前隨車領隊隨同行政人員依契約檢查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及安全設備等,並填寫安全檢核表、行前檢查及逃生紀錄表,檢查合格後才可出發。
(五).出發前由生教組或總領隊集合全體師生實施行前教育及安全宣導。
(六).上車後各車領隊帶領學生實施逃生演練,須注意安全門之開啟、車窗開啟或擊破方式,逃生動線分配及車內滅火器配置、取得與相關操作等。
(七).車行途中應注意下列事項:
1.隨時注意駕駛精神狀態及是否依計畫路線行駛(行駛捷徑時應經過領隊同意)。
2.於第一次休息時間再次檢查車輛各項安全設施,尤以制動及操縱系統為重。
3.行車途中應保持規定速率及行車間隔與距離,並恪遵交通規則。
4.行車途中各車領隊應保持連絡。
(八).意外事故發生時之應變作為:
1.依逃生演練指導學生安全避難。
2.通報一一九,同時搶救傷患。
3.總領隊立即編組教師成立現場防救指揮小組,擔任指揮官,協調相關救助事宜,並指定專人統一對外發言及與教育部校安中心保持聯繫。
4.與學校聯繫電話:03-9551547 學務組長:0921956246林堡埼老師
九.座車分配表
車別 | 班級 | 學生數 | 教師 | 教師數 | 志工數 | 總人數 | 備註 |
A車 第一梯次 | 附幼 | 30 | 慧珍、欣怡、靜麗、 姵均、堡埼、志工*5 (身障生家長*2) | 5 | 5 | 40 | 身障生家長的門票免費 船票自付 午餐自理 |
B車 第一梯次 | 二忠 二孝 | 28 | 二忠:景瑩、志工*6 (身障生家長*2) 二孝:文君、志工*4 (身障生家長*1) | 2 | 10 | 40 | 身障生家長的門票免費 船票自付 午餐自理 |
A車 第二梯次 | 一忠 | 22 | 一忠:淑華、志工*3 煜清、美玲、美菊、玉凌、 裕敏、曉竹、偉宏、森林 玉凌 | 10 | 3 | 35 | 偉宏有手冊 |
B車 第二梯次 | 三忠 三孝 | 32 | 三忠:佳旻 三孝:祥峰 | 2 | 0 | 34 | |
C車 第二梯次 | 四忠 四孝 | 40 | 四忠:淑娟 四孝:馥如 | 2 | 0 | 42 | |
D車 | 五忠 五孝 | 32 | 五忠:維冠、照明 五孝:慧慈、蕭明 | 4 | 0 | 36 | |
E車 | 六忠 六孝 | 30 | 六忠:晟合、校長 六孝:欣怡、炳琳 | 4 | 0 | 34 | |
合計 | 214 | 29 | 18 | 261 |
十、校外教學行程表
車輛 | 年級 | 出發 | 坐船 (冬山河往傳藝) | 回程 |
第一梯 (A、B車) | 幼、二 | 8:00 (往冬山河) | 9:00 (2艘船) | 14:00 (傳藝) |
第二梯 (A、B、C車) | 一、四 | 9:00 (往冬山河) | 9:40 (2艘船) | 15:00 (傳藝) |
三 | 9:00 (往冬山河) | 10:20 (1艘船) | 15:00 (傳藝) | |
D、E車 | 五、六 | 8:30 (往武荖坑) | 14:30 (武荖坑) |
十一、經費:
1.車資:幼兒園和1-6年級共五輛車,每輛車3500元,每位學生須繳交80元,請各班導師代
為收款,繳交給出納。(不足的部分380元由鄉土實察經費支應。)
2.門票:幼兒園學生免費,1-4年級每位學生須繳交50元,5、6年級學生免費,請班級導師代
為收款,繳交給出納。職員同仁和志工每位須繳交100元(由鄉土實察經費支應)
3.船票:幼兒園和1-4年級每位學生須繳交25元,請班級導師代為收款,繳交給出納。教職員和志工每位須繳交25元(由鄉土實察經費支應)。
4.班級繳交的費用請出納統一製作收據給各班導師,請各班導師轉發給學生或家長。
5.志工:幼兒園和1-6年級愛心志工每班至多3位,投保經費由鄉土實察經費支應,午餐由營養
午餐經費支應,請各班導師協助提供相關投保資料。
十二、午餐:由總務處逕向社福單位採購,含括學生、教師暨志工,費用由本校午餐經費支應。
十三、課務:請校內有授課教師務必參加,鐘點教師煩請教務組長調課安排。
十四.附則:校外教學係屬正式課程的一部份,學生若因故無法參加,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十五.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