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02年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推動小組組織辦法
一、依據:
(一) 「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二) 「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能源措施」規定。
二、目的:
(一) 擬訂環境教育保護計劃,推展環保觀念。
(二) 定期檢討環境教育相關工作進度及成效。
(三) 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四) 透過教育過程提供師生、社區居民獲得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須知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五) 推動內部節約能源工作,及加強推廣能源教育,使人人養成節能減碳的習慣和態度。
三、組織架構
四、組織名冊及執掌:
五、實施方式:
(一) 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及學校行事曆,依進度確實執行。
(二) 本小組於學期初、期末召開會議,得結合學校行政會議實施,校長為召集人,就預訂工作執行情形提出檢討,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三) 協調各處室就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計畫訂定之各相關活動及措施,並確實執行。
(四) 協助各班教師實施融入式教學,對於學校各項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之措施或做法,在班級中確實推行。
(五) 本校其他同仁、志工及家長,隨時在工作範圍內,配合檢視環境教育與節能減碳之各相關設備或措施,貫徹計畫之落實。
六、本計劃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