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_4-8_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宜蘭縣壯圍鄉古亭國民小學103年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實驗操作之安全要領:

 

(一)實驗課前準備工作

1.進入實驗室先打開窗戶,保持通風。

2.知道滅火器和沖洗裝置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依照組別座次,坐於固定之組桌,各組遴選組長。

4.實驗時保持安靜,各組組長應分配每一位組員工作,並於時間內完成。

5.詳讀書本課程內容,熟悉操作方法

6.實驗前應熟悉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緊急應變措施與安全防護措施。

 

(二)實驗進行中

1.注意聆聽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和危險事件之防範方法。

2.依照實驗步驟操作,並細心觀察和記錄。

3.分組討論並提出問題,請教老師。

4.操作完畢,完成實驗記錄。

5.實驗室中,嚴禁追逐、嬉戲、喧譁和危險的操作,以免意外發生。

6.課程操作時,務須小心謹慎,以防意外事件發生。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老師。

 

(三)實驗結束後

1.將廢棄物分類集中。

2.清洗玻璃器皿、桌面及水槽中的雜物。

3.整理桌面,並將器材放置整齊。

4.實驗結束後,應關閉所有不用之電源。

5.離開實驗室前徹底洗淨雙手。

 

二、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方法:

 

(一)實驗器材含有化學藥品時,應注意瓶身標籤上是否有詳細標示下列事項

1.名稱

2.主要成分

3.危害警告訊息

4.危害防範措施

5.製造商或供應商:(1)名稱;(2)地址;(3)電話。

 

(二)化學藥品儲存櫃需依不同特性分類,且櫥櫃要上鎖,學生不可任意拿取。

 

(三)化學藥品儲存櫃放置處要避免日曬、照光及溫度的控制,避免化學藥品

自燃或變質。

 

三、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實驗室災害之處理原則如下: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火災、爆炸或化學品洩漏等緊急狀況之人員,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

2. 相關人員或告知處室辦公室及健康中心人員應立即赴現場瞭解,並告知各實驗場所之人員緊急狀況,並研判是否通知相關之救援單位。

3. 有毒性化學物質外洩之虞時,實驗場所負責人應立即採取洩漏之緊急防治措施,並通報環保主管機關。

 

(二)、緊急疏散:

實驗室規劃緊急逃生路線(應標示逃生方向)位置,並張貼於實驗室明顯位置。

下列事故發生時,單位主管或實驗室負責人即應立刻實施疏散,引導人員至操場或中庭等空曠場所,遠離事故現場。

 

(三)、急救處理原則:

人員有化學性中毒現象時,依下列原則進行緊急處理:

1. 急救前要確定對傷者或自己無進一步的危險。

2. 吸入有毒氣體如一氧化碳等應立刻打開門窗或將傷患移至室外。

3. 化學藥品灼傷皮膚或眼睛時,應立刻用流動緩慢的水沖洗患部至少四分鐘。

4. 對於最急迫的人員給予優先處理,必要時應將傷患立即送醫,並告知醫療人員曾接觸之化學物質。

5. 若意識不清、昏迷、失去知覺,則將患者做復甦的姿勢且不可餵食。臉色潮紅患者應使其頭部抬高,臉色蒼白有休克現象應使其頭部放低。

6. 若患者心跳停止、沒有呼吸,應立即施予心肺復甦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