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資源回收工作標準作業流程
作業要項表
項目編號 | 學務—環教 |
項目名稱 | 校內資源回收工作標準作業流程 |
承辦人員 | 環教組 |
相關單位 | 學務處、總務處、各班級 |
辦理期程 | 每年8月~次年7月 |
法令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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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計畫實施內容具體可行。 2.宣導活動必須確實,師生才能配合。 3.回收工作可請學校志工或學生環保小志工幫忙。 4.提供完善設備(回收地點安排、垃圾袋及各類回收桶購置等)。 5.隨時檢討改進。 |
辦理方式 | 1.擬定年度資源回收工作實施計畫。 2.計畫提交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3.各項回收設施確實設置完備。 4.利用學生朝會及各班導師時間進行宣導。 5.招募志工或組成學生環保小志工協助工作。 6.每週二、週五早上7:40~8:00為全校資源回收時間。 週二紙類;週五其他類。 7.不定期(隨時)、定期(每學期末)檢討成效並以改進。 8.表揚環保志工、績優班級及環保小志工。 9.回收金額繳回學校公庫,以利購買掃具用途 10.彙整成果。 |
附件 | 資源回收工作實施計畫 廢電池回收獎勵辦法 |
學務處環教組資源回收工作標準作業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