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 宜蘭縣員山國民中學 環境教育、生命教育活動
暨慶祝建校54週年校慶健行活動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 教育部「推動生命教育實施計劃」。
(二) 宜蘭縣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三) 宜蘭縣員山國民中學100年度環境教育計劃。
(四) 宜蘭縣員山國民中學100年度生命教育計劃。
二、目的:
(一) 強健體魄,健全身心,增進師生情誼。
(二) 倡導正當休閒活動,推廣公共服務,落實環境教育。
(三) 透過健行活動引導學生作生命的體驗活動,協助其建立正確的人生觀。
(四) 輔導學生認識自己、建立自信,進而實現自我。
(五) 引導學生由自我體驗中發揮潛能,豐富自我生命,提昇生命意義。
三、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
主辦單位: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
承辦單位:學務處、輔導室
協辦單位:各處室
四、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師生及來賓
五、實施日期:100年11月9日上午8:00至12:00
六、實施方式:如附件一
七、工作分配:
項 目 | 負 責 人 | 備 註 |
總 領 隊 | 校長 | 來賓教職員工隨校長出發 |
副總領隊 | 李裕豐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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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帶隊 | 王鶖敏(許蕙萍)、林明君(陳岱麟)、禇煜凱(陳淑華)、李璧菱(林鳳婷)、楊依萍(顏郁容)、林政儒(李裕豐)、張麗芬(侯淑貞)。 | 各班均由導師(及協助老師)帶領,以班級為單位,分兩列循序前進。 |
二年級帶隊 | 李書豪(游縈絜)、方琰(于學玉)、吳慧英(李珮君)、林奕如(李光誠)、林佳萱(陳誌榮)。 | |
一年級帶隊 | 李孫斌(邱惠君)、李勇達(王名嫄)、陳進華(傅偉)、徐麗蜜(黃智剛)、徐怡婷(王立毅)、朱永熾(黃資華) | |
交通指揮 | 黃智剛老師及學校交通服務隊 | 服務同學至工作位置。 |
隊伍巡視 | 學務處及總務處行政人員 | 機車係機動巡視。 汽車沿途督促學生注意安全,處理突發事件。 |
救 護 組 | 護理師及教務處、輔導室行政人員 | 乘汽(機)車,帶對講機。 |
協調連絡 | 李裕豐、林鳳婷、黃智剛老師 | 帶對講機。 |
八、活動經費:由100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經費項下支應。
九、注意事項:
(一) 著運動服裝或制服(各班自行決定),帶開水、雨具,沿路禁買飲料。
(二) 每班備有垃圾袋,沿路將垃圾帶往集中點,維護環境清潔。
(三) 每位同學都要參加,有特殊狀況,由導師證明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
(四) 凡報名參與健行活動同仁,每人可獲3小時環境教育時數認證。
(五) 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六) 本辦法提於籌備會中討論,陳校長核定後實施。
十、預期效益:
(一) 協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並學習充實生命的方法,促進潛能發展與實現。
(二) 引導學生對他人的關懷與尊重,提昇面對挫折的容忍力,進而熱愛生命。
(三) 透過健行戶外教學的體驗,讓學生學習到生命教育的意義。
(四) 實際參與健行的過程,讓學生學習到環境教育的意義。
十一、本計劃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一、健行路線:從本校側門出發→走溫泉路→蜊埤路→二湖鳳梨館。(詳見地圖)
二、學生須知
(一) 健行應注意事項:
1.服從帶隊老師或導師的指導。
2.恪守校外生活規定,維護校譽。
3.每班分兩列前進,導師、班長在前,風紀股長押隊。
4.未經導師許可,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5.行經交叉路口,要聽從交通服務隊人員指揮。
6.沿途靠邊走,不可嬉戲、玩耍,要注意安全。
7.體力不支時在路邊休息,靜候巡視人員救援。
8.途中不吃零食、不亂丟垃圾。
9.每班自備垃圾袋,沿路將垃圾帶往集中點,維護環境清潔。
10.禁止到危險地區從事危險活動(鳳梨館2樓看台不可嬉戲、玩耍,請注意安全)。
(二) 準備物品:毛巾、水壺、雨具、個人藥品,其他物品禁止攜帶。
(三) 服裝儀容規定:穿著運動服裝或制服(各班自行決定),鞋子以輕便為主。
三、導師須知
(一) 隨時督導學生之儀容、舉止以維校譽。
(二) 出發前確實點名,隨時掌握實際出席人數。
(三) 禁止學生從事危險之活動,沿途隨時注意學生狀況。
(四) 出發後全班集體行動,切勿任由學生私自行動。
四、學習活動
(一) 學生到達目的地(慈元寺及鳳梨館)時,給予學習單,經由討論後,更加瞭解到此次健行的目的,融入生命教育及環境教育。
(二) 對於全程參與活動以及學習單優良的同學給予奬勵。
承辦人: 單位主管: 會計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