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申報系統雙軌併行制方式:
- 採原申報方式:須請申報機關先取得員工個人資料同意書(由申報機關妥善保存)。
[提供個人資料同意書] - 以員工總數申報方式: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者,機關毋需上傳員工名冊,以員工總數申報成果即可。
[以總數申報之員工成果清冊(範例)下載]
採用「原申報方式」的優勢:
方便員工於原單位及他機關參與環教時數之勾稽、減輕環教人員申報負擔、減少實地查核作業、未來亦可與環境教育個人電子護照登錄作業結合。
採用「以員工總數申報」的劣勢:
無法勾稽員工個別環教時數,須詳列所有員工參與環境教育及佐證資料備查,將增加該員工及環教人員負擔,且每年須接受實地查核作業,未來亦無法與環境教育個人電子護照登錄作業結合。
環境教育申報查核方式:
- 採原申報方式者:以網路資料勾稽查核為主,實地抽查為輔。
- 以員工總數申報方式者:以每年實地查核為原則。
- 部分採原申報方式、部分以員工總數申報者:以實地查核為主,網路資料勾稽為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