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蘇澳國中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辦法
一.主旨:為配合國家環保政策之推行,建立正確管理垃圾之觀念,藉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蔚成風氣以影響或糾正某些同學亂丟垃圾習慣,一方面增加本校資源回收量,也達到正向教育效果。
二.依據:依據環保署、宜蘭縣政府公佈實施推行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實施辦法辦理。
三.實施方式:
1.全學期內各班遴選資源環保股長一名,負責該班資源回收監督工作。
2.各類資源回收物品、處理方式、回收時間地點,如下表所示。
3.廢電池、光碟片、磁片另訂定有回收辦法。
類 別 | 項 目 | 處 理 方 式 | 回 收 地 點、時 間 | |
一般垃圾 | 吸管、瓶蓋、油紙袋、竹筷、 、使用過的衛生紙竹籤、 無法清洗之塑膠袋、 油膩之紙張、無法分類之垃圾 | 丟入每班塑膠垃圾桶 | 學務處(二)前走廊 中午12:00~12:20 | |
塑膠類 (回收) | 清洗乾淨 一般垃圾袋 平面塑膠、寶特瓶、飲料杯、 牛奶盒、紙杯、手提塑膠袋 | 1.拔吸管、拆瓶蓋、拔封口膠膜(丟入一般垃圾) 2.清洗、倒光內容物 3.壓扁(縮小體積) 4、丟入資源回收分類桶 | 聚寶屋資源回收籃 【專人回收】 星期一〜五 下午2:50~3:10 | |
金屬類 (回收) | 清洗乾淨 一般垃圾袋 鐵罐、鋁罐、鋁箔包 | 1.拔吸管(丟入一般垃圾) 2.清洗、倒光內容物 3.壓扁(縮小體積) 4、丟入資源回收分類桶 | 聚寶屋資源回收籃 【專人回收】 星期一〜五 下午2:50~3:10 | |
學校外訂購之紙餐盒 (回收) | 清洗乾淨 一般垃圾袋 便當盒、漢堡盒、蛋餅盒、 湯麵碗、炸雞桶 | 1.拿起筷子、竹籤 (丟入一般垃圾) 2.倒掉廚餘(廚餘桶) 3.清洗(盡量堆疊) 4.丟入便當盒回收桶 | 聚寶屋資源回收籃 【專人回收】 星期一〜五 下午2:50~3:10 | |
紙 類 (回收) | 紙箱、考卷、計算紙、紙袋、 報紙、書籍、披薩盒 | 1.清除非紙類物 2.舖平 3.疊放整齊 4.丟入紙類回收籃 | 聚寶屋資源回收籃 【紙類回收籃】 【專人回收】 星期一〜五 下午2:50~3:10 | |
樹葉類 | 落葉、枯枝(不含其他雜物) | 丟入堆肥場 | 同一般垃圾時間 | |
廢棄物 | 壞掉之掃具(拖把、畚箕、掃把 水桶、垃圾桶) | 直接送到 | 學務處(二)前走廊 同一般垃圾時間 | |
廚餘 (回收) | 各班統一回收 | 12:20分前 廚房廚餘回收處 | ||
其 他 (回收) | 廢電池、光碟片、磁片 | (定期回收) 辦法另訂 | ||
四.資源回收變賣所得回饋金運用原則:
1.資源回收物品不定期變賣、款項入學校保管金專戶。
2.依九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廢字第0920089006 號令發布之「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本校變賣所得款分配情形為:
(一)、變賣所得款百分之三十回饋於班級。
(二)、變賣所得款百分之四十作為從事宣導資源回收教育。
(三)、變賣所得款百分之三十購置相關機具設備、推動資源回收工作相關業務或購置專用垃圾袋。
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六.本辦法校長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