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蘇澳國民中學校園花木認養活動實施計畫
ㄧ、目的:
(一)提升學生對校園植物的認養,並激發其愛護花木的情懷,主動關心校園植物
(二)自花木養護中促成其接近大自然,以增進環保知識、陶冶氣質、並養成愛惜環境之習慣
- 方式:
(一)由打掃區域先行擇定地點花木(以班級認養一棵或數棵),向學務處登記。
(二)衛生組依報名製作花木養護分配班級名單,並分布實施。
三、養護方法:
(一)除一般除草外,每位認養學生應先向行政事務處查詢養護方法,並依行政事務養護工作。
(二)校園花木未能全數認養時,為認養不分養護工作由行政事務處另擇定學生養護。
(三)認養班級如未能成功養護花木或怠忽養護工作,得由行政事務處另擇定學生接手或指導養護,認養班級不得異議。
四、養護時間:一律於下課休息時間進行,放學後養護不得逾下午五時三十分。
五、養護教育:每學期由行政事務處擇定適當時間舉行養護講習教育。
六、養護工具:由衛生組提供。
七、獎勵:
(一)由行政事務處或衛生組隨時考評,遇有優劣及記錄改善。
(二)認養花木有卓越績效的學生,於學期末由行政事務處或衛生組依實際狀況持續認養其原認養之花木。
八、本活動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