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游志超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說明: 由蘇澳合維回收公司.開立憑證後再提供數據給鄉公所相關內容105校園空氣品質教育活動2016 年 10 月 22 日103_節約用水網站填報情形2014 年 11 月 30 日配合經濟部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填報系統」。2010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