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游志超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26 日Post category:其他配合措施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說明: 由蘇澳合維回收公司.開立憑證後再提供數據給鄉公所相關內容環保跳蚤市場2010 年 11 月 14 日校園空氣品質教育活動2017 年 11 月 15 日推動二手制服、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情形201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