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1004校園大小事-林煒軒、陳韋呈報導
回家功課 10/4
「歷史是什麼?」徵文活動線上投稿
親愛的同學:
有沒有到過宜蘭縣史館參觀呢?縣史館內規劃了一個常設展,主題為「快樂學歷史」。這是一個互動性的展覽,歡迎各位前來體驗探索。目前縣史館正舉辦「歷史是什麼?」徵文活動,只要將您的想法填入下面的表格中,完成後並按「填寫完畢,投稿!」。活動結束後,我們將選出優秀作品,除致贈精美獎品(1000元圖書禮券)外,並在館內展示一年,您也可以成為展覽的主角喔!
請問:你認為「歷史」是什麼?
按上面的圖片就可以參加
感恩的故事
一名成績優秀的青年去申請一個大公司的經理職位。他通過了第一級的面試,董事長做最後的面試,做最後的決定。
董事長從該青年的履歷上發現,該青年成績一貫優秀,從中學到研究生從來沒有間斷過。董事長問,你在學校有申請過獎學金嗎?該青年回答,沒有。
董事長問,是你的父親為您付學費嗎?該青年回答,我父親在我一歲時就去世了,是我的母親給我付的學費。
董事長問,那你的母親是在那家公司高就?該青年回答,我的母親是給人洗衣服的。[@more@]
董事長要求該青年把手伸給他,該青年把一雙潔白的手伸給董事長。董事長問,你幫你母親洗過衣服嗎?該青年回答,從來沒有,我媽總是要我多讀書,再說,母親洗衣服比我快得多。
事長說,我有個要求,你今天回家,給你母親洗一次雙手,明天上午你再來見我。
該青年覺得自己成功的可能很大,回到家後,高高興興地要給母親洗手,母親受寵若驚地把手伸給孩子。
該青年給母親洗著手,漸漸地,眼淚掉下來了,因為他第一次發現,他母親的雙手都是老繭,有個傷口在碰到水時還疼得發抖。
青年第一次體會到,母親就是每天用這雙有傷口的手洗衣服為他付學費,母親的這雙手就是他今天畢業的代價。該青年給母親洗完手後,一聲不響地把母親剩下要洗的衣服都洗了。當天晚上,母親和孩子聊了很久很久。
第二天早上,該青年去見董事長。董事長望著該青年紅腫的眼睛,問到,可以告訴我你昨天回家做了些什麼嗎?
該青年回答說,我給母親洗完手之後,我幫母親把剩下的衣服都洗了。
董事長說,請你告訴我你的感受。
該青年說,第一,我懂得了感恩,沒有我母親,我不可能有今天。第二,我懂得了要去和母親一起勞動,才會知道母親的辛苦。第三,我懂得了家庭親情的可貴。
董事長說,我就是要錄取一個會感恩,會體會別人辛苦,不是把金錢當作人生第一目標的人來當經理。你被錄取了。
這位青年後來果真工作努力,深得職工擁護,員工也都努力工作,整個公司業績大幅成長。
假如一位孩子從小嬌生慣養,習慣了被人圍著寵著,什麼都是“我”第一,父母的辛苦都不知道,上班後,以為同事都應該聽他的,當了經理後,不知道員工的辛苦,還要怨天尤人。這樣的人,會有好的學校成績,會有得意風光的一時,但社會上的這類人,都不能成大事,都不會感覺到幸福,都要跌跟鬥,那父母是愛孩子呢還是害孩子呢?
你可以讓你的孩子住大房子,吃大餐,學鋼琴,看大屏電視,但你在割草時,也要讓你的孩子在大太陽下拔拔野草,你在吃飯後,也要讓你的孩子洗洗碗,不是你沒有錢雇人,而是你真心愛孩子。你要讓孩子知道,即使父母掙不少錢,但早早的白髮,和那位洗衣服的母親沒有本質的差別。但更重要的是,要讓你的孩子學會感恩。
快到縣史館去尋寶!」
快到縣史館去尋寶!」(延長至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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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9月15日至10月23日到宜蘭縣史館服務台取得任務單,回答任務單上宜蘭相關問題,即可獲得精美文具禮品,數量有限,送完為止(種類有:彩虹筆、修正帶、自動鉛筆、可愛裝飾木夾等),快來試試自己對宜蘭的瞭解有多少吧!
★詳細資訊請上縣史館官網 http://yihistory.e-land.gov.tw
縣史館地址:26060宜蘭市凱旋里縣政北路3號(縣政府旁)
開放時間:週二至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週一、每月最後一天及民俗節日休館)
洽詢電話:03-9255488轉5022 阮小姐 傳真:03-9255493
一千元圖書禮券要不要
| 宜蘭縣史館「歷史是什麼?」徵文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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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30個字以內字數,表達出你對「歷史是什麼?」的看法,入選者可獲得價值一千元圖書禮券,作品也會成為宜蘭縣史館展示的一部份喔!
徵稿對象:國小至、國中、高中學生。
徵稿期間:99年9月15日至10月23日。
投稿方式:
方法一:線上投稿http://svr2.ilccb.gov.tw/history/article/index.asp
方法二:填好簡章表格(簡章可於宜蘭縣史館網站下載,或至縣內各公共圖書館、縣史館櫃檯索取),傳真、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史館,註明參加「歷史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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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偶像,Super Star報名找老師
成功國小99學年度第三屆「成功偶像,Super Star」
學生才藝展演競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發掘孩子特殊才能和興趣,陶冶群性涵養品格、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增進休閒情趣及欣賞能力的人文素養,以達寓教於樂目標。
(二)增進多元智慧,健全身心發展,營造健康愉悅的學習生活。
二、參加對象:一〜六年級學生。
三、比賽日期:
(一)高年級:99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00~15:30。
(二)低年級:99年11月30日(星期二)下午13:00~15:30。
(三)中年級:99年12月02日(星期四)下午13:00~15:30。
四、比賽地點:自強館。
五、報名日期:99年11月18日(周四)截止。(填寫報名表送交學務處活動組)
六、實施方式︰
(一)以個人表演或團體原則 報名參加比賽。
(二)參賽項目,以歌唱、樂器演奏、民俗技藝、舞蹈創作、話劇(說唱藝術、
默劇)、創意雜技(魔術、特技)為原則。
(三)表演時間以五分鐘為限。
(四)表演所須之服裝、道具、演唱歌曲伴唱帶,請自行準備。(比賽用音樂帶
請於比賽前三天,送交活動組,並請自行備份乙份。)
七、報名日期︰
(一)11月1日至11月18日止,請填妥報名表送至學務處活動組(報名表
如附件)。
(二)每班請至少報名一隊參加,至多三隊為原則。
八、評比︰
(一)採學年評比。各學年取特優一名,優等二名,佳作三名。視成績水準得
以增列特優、優等及佳作名額若干。(各學年特優、優等團隊,擇優數隊
於羅東鎮兒童節表揚活動或其他適當場合中演出,無則免。)
(二)評審︰聘請本校具專長教師或外聘專業教師擔任。
九、評審標準:
(一)儀態臺風15%,(三)整體造型15%。
(二)創意內容30%,(四)活動設計40%。
十、獎勵:
一、榮獲特優之團隊或個人頒發獎狀「成功偶像,Super Star ,NO1」
及圖書禮券200元。
二、榮獲優等之團隊或個人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100元。
三、榮獲佳作之團隊或個人頒發獎狀及合作社禮券50元。
十一、經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付。
十二、本計畫經學務會議及學生自治鎮委員會討論通過,經校長核可後實施,
修正亦同。